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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华 发表于 2012-10-30 13:13

日产中国因为邮件中的一句玩笑而解雇了试用期的员工!

玩笑为:这个足以证明:NCIC(日产中国简称)广州员工生活在水深火热中。
发件人:某某
收件人:广州中国员工

情况基本以上,请问公司是否是没有理由解雇员工?我是否可以得到赔偿?我该如何操作?赔偿多少?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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