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折磨面前,我想梯度成僧
我该如何是好12年10月16日我分别以25万元和40万元买下了小喜的两套房产,想着自己住一套,给爸爸妈妈住一套。
签订合同当天我付给小喜买卖房屋款32万余元(部分现金,和部分转账,转给耿涛14万)。预交这笔房款后,小喜夫妇把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等相关手续放到我这里保存。2012年的12月份我补齐了房屋款19万余元。2013年2月份就在我要求小喜过户的时候,旁生枝节,喜要求再加五万块钱。我没有办法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并申请了诉后保全,对房屋进行了为期一年的查封。法庭进行调节时小喜工地忙的难以离开,授权委托其妻子全权代理。经法庭调查调解,于2013年5月24日下了调解书,把房子无条件的判给了我。随后的几天我凑足了魏传喜那套按揭贷款房子的余款,到建设银行一次性交情了10年的贷款,取得了他项权证。至此我付出两套房款总计已达62万元。当我要求过户的时候,魏传喜又说房产证丢失了,我只有申请法院执行庭执行。当我到法庭开具移交表的时候,突然又冒出了一个第三者在法院起诉,说这两套房子其中的一套也卖给了他,并且有房产证证明,还有一份不知道是真还是假的买卖合同。
我找到法庭,法庭说因为我和卖方是亲属关系,怀疑我们这是转移财产。虚假诉讼。法庭认为我的合同是后期为了转移财产后补的,依法对我的房屋买卖合同进行技术鉴定。只要是鉴定出假来,就会对我进行依法处理,如果是真的就马上给我开具移交表。我表示对法庭的做法认同,要求法庭尽快对我的合同进行鉴定,但是两个月过去了,没有消息,我来到法庭,开始的时候庭长说,第三方没有把鉴定费送来,我说这个费用我可以拿,只要是快点鉴定就行,法院不同意我拿这笔费用,这样又过了两个月,我来到法庭,法庭又不说鉴定的事了,说是高法下了一个什么文件,内容涉及到我的这类案子,暂时不可以过户,我没办法,只有继续回家等,在等的这一段时间里我母亲与世长辞了。没有住上儿子为她老人家买的房子。
时隔半年左右,2013年11月久等无信的情况下我找到了法院院长,院长办事干净利落,体恤民意,当着我们的面立刻给执行局打电话:说当事人的案子时间太长了,你们先给他立案,关于移交表的事你们去法庭调解,不要总是让当事人办理手续了,另外不但是这个个案,就是以后类似的案子也这么处理。我一看法院院长的工作作风当时感动的一塌糊涂,心里想*的干部都这么干工作,何愁腐败之风不除,何愁民族不兴啊。就这样在我苦等了7个月后的2013年12月5日在没有法庭移交表的情况下给我立案了,执行局给房管局开具协助执行书,我拿着手续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就在我办完手续等着下证的时候,天又有不测风云了,执行局到房管局再次给我封了房屋,说是院长让封的,有什么事找院长。我一个星期4次到法院,看门的保安说不能找院长只能找办案人,办案人说卷宗在院长那里,没有办法还是等。我在法院的接待处四次登记,包括信访处,问及负责登记的人,我都登了四次记了,法院怎么也不给个信儿啊?负责人说:我们只管给你传上去,至于院长有没有时间接见你,那要看院长有没有时间了。“我明白了”。又是一个月过去了,音讯皆无。别人给我出主意说,法院不给你办理手续,你可以先入住,我照做,暂时搬进了一套房屋居住,不知道我这样实际占有在法律上对我是否有优势?
就在立案庭立案之后的第三天,那个第三方自己撤诉了。听说是自己知道占不到便宜,为了能拿回点起诉费,自己撤诉了。实际上我心里明白,他能立案就是因为法院有熟人,因为他的案子正常是不给立案的。当初立案就是想瞒天过海。最后看没有什么甜头,自然就撤了。
2012年我买的房子,到现在2014年了。还没有办理完手续,事到如今。我该怎么办呢?
我个人认为法律因公而威,因正而信。没有公正何来信服。法院就是说理的地方,连说理的地方都不能说理了,老百姓再有理就只能憋屈着了。迎着刺骨的北风我望着法院那高大巍峨的大门,经过无数次的奔走相告,此时心都崩溃了。我真想梯度成僧,离开这世俗的烦恼,跳出"法律"外,不在五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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