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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口常开
» 真的很不错的帖子!!
520111
发表于 2007-7-15 12:48
真的很不错的帖子!!
关于 黑窑奴工
你可以打他,但要犯故意伤害罪 (判刑)
如果他是儿童,那是虐待未成年人罪 (判刑)
如果你犯卖他,那是拐卖人口罪 (判刑)
如果你监禁他,那是非法拘禁罪 (判刑)
如果你把他打死了,那是故意杀人罪 (判刑)
如果你逼抢他的生活费,那是抢劫罪 (判刑)
但是,如果你把以上所有的坏事都干全了,顺带着逼迫他给你做奴隶为你赚钱,那么恭喜你,没事的,你只不过是违反了劳动法而已。
莹雪儿
发表于 2007-7-15 13:02
哈哈!什么和什么啊!黑窑事件还在继续啊!哈哈!
520111
发表于 2007-7-15 13:22
不是继续
是本来就没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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