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劳资纠纷
我一个朋友在方舟集团作文职工作,不久前怀孕。现在这家公司貌似效益不景气,就由公司副总出面 强迫公司员工主动离职。 至今,这家公司 拖欠我朋友4个月工资,并且扬言,如果不主动辞职 这些工资就不会给了。想请教各位律师,这家公司可以无过错就解雇怀孕职工吗? 拖欠工资多久可以状告公司? 另外,为什么公司不怕打官司呢?? 如果是老板提前把公司资金转移了,那么是不是走法律途径,即使打赢了公司,职工也要不回薪水了?? 这样老板会不会负刑事责任?? 你朋友的情况属于典型的劳动仲裁案件,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查科举报,由劳动局主持并要求单位方支付工资..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任何事企业单位都不得以妇女怀孕以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如单位方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赔偿. 谢谢!! 我想再问下如果公司账面上没钱了,是不是强制执行劳动仲裁也不会有结果? 要看公司的性质,如果是合伙性质的话,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这样的公司真是混账
不过像这样的不在少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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