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互动论坛's Archiver
110互动论坛
»
法律时评
» 实习医生受伤医院赔偿九万元 学校无需承担责任
~花溪~
发表于 2011-1-12 10:06
实习医生受伤医院赔偿九万元 学校无需承担责任
本报讯 (实习生 蔡璨 记者 江跃中)沪上某高校口腔专业的学生小曹因在医院实习时操作不慎发生事故,导致右眼视力仅剩下0.2,就业也因此受阻。日前,黄浦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曹所在的实习单位在事故中未尽到监管任务,应承担七成责任,判决其赔偿原告小曹各项费用共9万余元,小曹承担次要责任。至于小曹所在的学校,对本起事件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无需担责。
作者:蔡璨;江跃中 (来源:新民晚报)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