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互动论坛's Archiver

免费法律咨询

~花溪~ 发表于 2011-1-12 10:06

实习医生受伤医院赔偿九万元 学校无需承担责任

本报讯 (实习生 蔡璨 记者 江跃中)沪上某高校口腔专业的学生小曹因在医院实习时操作不慎发生事故,导致右眼视力仅剩下0.2,就业也因此受阻。日前,黄浦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曹所在的实习单位在事故中未尽到监管任务,应承担七成责任,判决其赔偿原告小曹各项费用共9万余元,小曹承担次要责任。至于小曹所在的学校,对本起事件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无需担责。

  作者:蔡璨;江跃中 (来源:新民晚报)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