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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 发表于 2011-2-10 09:16

男子经营短信群发业务 涉案502万余元被公诉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34岁的张国滨,私自经营短信群发业务,涉案经营额达502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张国滨涉嫌犯非法经营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检方指控称,2009年至去年8月,张国滨在朝阳区金海国际小区一房屋内,雇用他人,私自经营短信群发业务。经鉴定,张国滨涉案经营额为502万余元。据悉,经营短信群发业务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而张并没有该许可证。

  检方认为,张国滨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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