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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lin 发表于 2011-2-12 11:54

★鬼吹灯★--盗墓者的经历 ▉补全全本▉ 精华 推荐

作者:天下霸唱




引子
  盗墓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 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 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 那样温良恭俭让,盗墓是一门技术,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古代贵族们建造坟墓的时候,一定是想方设法的防止被盗,故此无所不用其极,在墓中设置种种机关暗器,消息埋伏,有巨石、流沙、毒箭、毒虫、陷坑等等数不胜数。到了明代,受到西洋奇技淫巧的影响,一些大墓甚至用到了西洋的八宝转心机关,尤其是清代的帝陵,堪称集数千年防盗技术于一体的杰作,大军阀孙殿英想挖开东陵用里面的财宝充当军饷,起动大批军队,连挖带炸用了五六天才得手,其坚固程度可想而知。盗墓贼的课题就是千方百计的破解这些机关,进入墓中探宝。不过在现代,比起如何挖开古墓更困难的是寻找古墓,地面上有封土堆和石碑之类明显建筑的大墓早就被人发掘得差不多了,如果要找那些年深日深藏于地下,又没有任何地上标记的古墓,那就需要一定的技术和特殊工具了,铁钎、洛阳铲、竹钉,钻地龙,探阴爪,黑折子等工具都应运而生,还有一些高手不依赖工具,有的通过寻找古代文献中的线索寻找古墓,还有极少数的一些人掌握秘术,可以通过解读山川河流的脉象,用看风水的本领找墓穴,我就是属于最后这一类的,在我的盗墓生涯中踏遍了各地,其间经历了很多诡异离奇的事迹,若是一件件的表白出来,足以让观者惊心,闻者乍舌,毕竟那些龙形虎藏、揭天拔地、倒海翻江的举动,都非比寻常。
  这诸般事迹须从我祖父留下来的一本残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讲起,这本残书,下半本不知何故,被人硬生生的扯了去,只留下这上卷风水秘术篇,书中所述,多半都是解读墓葬的风水格局之类的独门秘术……

静思夜 发表于 2011-2-12 11:54

  白纸人
  我的祖父叫胡国华,胡家祖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地主,最辉煌的时期在城里买了三条胡同相连的四十多间宅子,其间也曾出过一些当官的和经商的,捐过前清的粮台、槽运的帮办。
    民谚有云:“富不过三代。”这话是非常有道理的,家里纵然有金山银山,也架不住败家子孙的挥霍。
  到了民国年间,传到我祖父这一代就开始家道中落了,先是分了家,胡国华也分到了不少家产,足够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可是他偏偏不肯学好,当然这也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关,先是沉迷赌博,后来又抽上了福寿膏(大烟),把万贯家财败了个精光。
    胡国华年轻的时候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到最后穷得身上连一个大子儿都没有了。人要是犯了烟瘾,就抓心挠肝的无法忍受,但是没钱谁让你抽啊?昔日里有钱的时候,烟馆里的老板伙计见了他都是胡爷长,胡爷短的,招呼得殷勤周到,可是一但你身无分文了,他们就拿你当臭要饭的,连哄带赶,驱之不及。
    人要穷疯了,廉耻道德这些观念就不重要了,胡国华想了个办法,去找舅舅骗点钱。胡国华的舅舅知道他是败家子大烟鬼,平时一文钱都不肯给他,但是这次胡国华骗舅舅说要娶媳妇,让舅舅给凑点钱。
    舅舅一听感动得老泪纵横,这个不肖的外甥总算是办件正事,要是娶个贤惠的媳妇好好管管他,收收他的心,说不定日后就能学好了。
    于是给他拿了二十块大洋,嘱咐他娶个媳妇好好过日子,千万别再沾染那些福寿膏了,过几天得空,还要亲自去胡国华家看看外甥媳妇。
    胡国华鬼主意最多,为了应付舅舅,他回家之后到村里找了个扎纸人纸马的匠人,就是烧给死人的那种。这个扎纸师傅手艺很高明,只要手你说得出来的东西,他都能做的惟妙惟肖。
    他按要求给胡国华扎了个白纸糊裱的纸女人,又用水彩给纸人画上了眉眼鼻子、衣服头发,在远处一看,嘿,真就跟个活人似的。
    胡国华把纸人抗到家里,放在里屋的炕上,用被子把纸人盖了,心里想的挺好,等过几天舅舅来了,就推说我媳妇病了,躺在床上不能见客,让他远远的看一眼就行了。想到得意处,忍不住哼起了小曲,溜哒进城抽大烟去了。
    没过几天,舅舅就上门了,买了一些花布点心之类的来看外甥媳妇,胡国华就按照预先想好的说词推脱,说媳妇身体不适,不能见客,让舅舅在们口揭开门帘看了一眼就把门帘放下来了。
    舅舅不愿意了,噢,你小子就这么应付你亲娘舅啊?不行,今天必须得见见新媳妇,生病了我掏钱给新媳妇请郎中瞧病。
    胡国华就死活拦着不让见,他越拦越显得有问题,舅舅更家疑心,两下里争执起来。正在此时,里屋门帘撩开了,出来一个女子,长得白白净净的,大脸盘子、大屁股小脚,胡国华心里咯噔一下,哎呦,这不就是我找人糊的纸人吗?它怎么活了?
    女人对舅舅施了一礼说近日身体不好,刚才没出来迎接舅舅,失礼之处还请恕罪,现在突然又觉得身子大好了,今天就留舅舅在家吃顿便饭,说完就转身进去做饭。
    胡国华的舅舅一看乐坏了,这外甥媳妇多贤惠,又生得旺夫的好相貌,我那死去的妹子泉下有知,看见他儿子娶了这么好的媳妇也得高兴啊。舅舅一高兴又给了胡国华十块大洋。
    胡国华呆在当场,心里慌乱,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害怕,时间过的很快,一转眼就到了晚上,白纸人做了一桌饭菜,舅舅乐得嘴都合不上了,但是胡国华却无心吃喝,他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那个女人,就觉得心里跟吃了只苍蝇似的恶心。她的脸很白,一点血色没有,脸上的红润都是用胭脂抹上的。
  舅舅老眼昏花,也没觉得那女人有什么不对头,七八杯老酒下肚就喝得伶仃大醉,胡国华借了辆驴车,把他送回家中。
    回去的路上,越想越觉得害怕,干脆也不回家了,去城里的花柳巷中过了一夜,连抽带嫖把舅舅刚给的十个大洋都使光了。
    最后又因为没钱付帐被赶了出来,无处可去,只能硬着头皮回家。到家一看屋里黑着灯,那个白纸人一动不动的躺在自己的床上,蒙着被子,之前的好象一切根本就没发生过。
    胡国华一想留着她晚上再变成活人怎么办,不如我一把火烧了它干净。把白纸人抗到院子里,取出火摺子,就想动手烧了纸人,这时纸人忽然开口说话:“你个死没良心的,我好心好意帮你,却想烧了我!”
  胡国华吓了一跳,深更半夜中只听那白纸糊的女人继续说:“我是看你可怜,你虽然吃喝嫖赌,但是心地还不算坏,我想嫁给你,你愿意吗?”
    胡国华拼命的摇头,问那纸人你到底是妖还是鬼?白纸人说我当然是鬼,只是暂时附在这纸人身上,不过你个穷棒子还别嫌弃我,我生前很富有,陪葬的金银首饰够你抽十辈子大烟的,你岂不闻富死鬼强似穷命人百倍?
    一提到钱胡国华就有些心动,因为最近实在太穷了,就连衣服都给当光了,不过他可不想有命取财无命花钱,他曾经听老人们讲起过女鬼勾汉子的事,一来二去就把男人的阳气吸光了,那些被鬼缠上的男人,最后都只剩下一副干皮包着的骨头架子。于是他对纸人说:“就算是你真心对我好,我也不能娶你,毕竟咱们是人鬼殊途,阴阳阻隔,这样做有违天道。”
    白纸人说你既然如此铁石心肠,我也不勉强你,不过将来早晚有你后悔的那一天。你记住了,如果你的日子真到了穷得过不下去的时候,你就到十三里铺的荒坟来找我,在那片坟地的最中间有座没有墓碑的孤坟,里面的棺材就是我尸身所在,棺中有得是金银珠宝,只要你敢来,那些财物就尽管随意拿去花用。
    说完,白纸人就一动不动了,胡国华壮着胆子,点了把火将白纸人烧成了灰烬。
    后来有几次穷得实在没办法了,就想去十三里铺挖坟,但是到最后还是忍住了,东借西凑的把日子混了下来。两年以后他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终于去了那片坟地,不过那是后话,咱们暂且不表。

fxmxyy 发表于 2011-2-12 11:55

  鼠友
    这年的春节发生了很多事,胡国华扎个纸人骗他舅舅钱的事情终于败露了,舅舅生气上火,一病不起,没出三天就撒手归西了。
    胡家的亲戚朋友都象防贼似的防着他,别说借给他钱了,就连剩饭都不让他蹭一口。胡国华把家中最后的一对檀木箱子卖了两块银洋,这箱子是他母亲的嫁妆,一直想留个念想,没舍得典当。但是烟瘾发做,也管不了那许多了,用这两块钱买了一小块福寿膏,赶回家中就迫不及待的点上烟泡倒在床上,猛吸了两口,身体轻飘飘的如在云端。
    此刻他感觉自己快活似神仙,平日里那些被人瞧不起,辱骂,欺负的遭遇都不重要了。又吸了两口,忽然发现自己的破床上还趴着个黑呼呼的东西,定睛一看,原来床角上趴着一只大老鼠,这老鼠的岁数一定小不了,胡子都变白了,体型跟猫差不多大,它正在旁边吸着胡国华烟枪里冒出的烟雾,好象它也晓得这福寿膏的好处,嗅着鼻子贪婪的享受。
    胡国华觉得有趣,对大老鼠说:“你这家伙也有烟瘾?看来跟我是同道中人。”说完自己抽了一口,用嘴向那老鼠喷云吐雾,老鼠好象知道他没有恶意,也不惧怕他,抬起头来接纳喷向它的烟雾。过了半晌,似乎是过足了瘾,缓缓的爬着离开。
    如此数日,这只大老鼠每天都来同胡国华一起吸烟,胡国华到处被人轻贱,周围没有半个朋友,对这只老鼠惺惺相惜颇有好感,有时候老鼠来得晚一点,胡国华就忍着烟瘾等它。
    但是好景不长,胡国华家里就剩下一张床和四面墙了,再也没有钱去买烟土,他愁闷无策,叹息的对老鼠说:“老鼠啊老鼠,今天我囊謦粮绝,可再没钱买福寿膏了,恐不能与你常吸此味。”言毕唏嘘不已。
    老鼠听了他说话,双目炯炯闪烁,若有所思,反身离去。天黑的时候,老鼠叼回来一枚银元放在胡国华枕边,胡国华惊喜交加,连夜就进城买了一块福寿膏,回来后就灯下点烧了,大肆吞吐,和老鼠一起痛快淋漓的吸了个饱。
    第二天老鼠又叼来三枚银元,胡国华乐得简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想起来以前念私塾时学的一个典故,就对老鼠说:“知管仲者,鲍书牙是也,君知我贫寒而厚施于我,真是我的知己啊,如不嫌弃,咱们就结为金兰兄弟。”从此与这只老鼠称兄道弟,呼其为“鼠兄”,饮食与共,一起抽大烟,还在床上给它用棉絮摆了个窝,让老鼠也睡在床上。
  人鼠相安,不亚于莫逆之交,老鼠每天都出去叼回来银元,少则一二枚,多则三五枚,从此胡国华衣食无忧。多年以后我的祖父回忆起来,总说这段日子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就这么过了多半年,胡国华渐渐富裕了起来,但是不是有那么句话吗?发财遇好友,倒霉碰小人,也该着胡国华是穷命,他就被一个小人给盯上了。
   村里有个无赖叫王二杠子,他和胡国华不一样,胡国华至少曾经富裕过,怎么说也当过二十多年的“胡大少爷”。
    王二杠子就没那么好的命了,从他家祖上八辈到他这代,都没穿过一条不露腚的裤子,他看胡国华家业败了,幸灾乐祸,有事没事的就对胡国华打骂侮辱,欺负欺负当年的胡大少爷,给自己心里找点平衡。
    最近他觉得很奇怪,胡国华这穷小子也没做什么营生,家里能典当的都典当了,他家亲戚也死的差不多了,怎么天天在家抽大烟?他这买烟土的钱都是从哪来的?说不定这小子做了贼,我不如悄悄地盯着他,等他偷东西的时候抓了他扭送到官府,换几块大洋的赏钱也好。
    可是盯了一段时间发现胡国华除了偶尔进城买些粮食和烟土之外,基本上是足不出户,也从不跟任何人来往。越是不知道他的钱是怎么来的,王二杠子就越是心痒。
    有天胡国华出去买吃的东西,王二杠子趁机翻墙头进了他家,翻箱倒柜的想找找胡国华究竟有什么秘密。突然发现床上有只大老鼠正在睡觉,王二杠子顺手把老鼠抓起来扔到炉子上正在烧的一壶水里,然后把壶盖压上,心想等胡国华回家喝水,我在旁边看个乐子。
    还没等王二杠子出去,胡国华就回来了,正好把他堵到屋里,胡国华一看壶里的大老鼠,已经给活活烫死了,顿时红了眼睛,抄起菜刀就砍,王二杠子被砍了十几刀,好在胡国华是个大烟鬼,手上无力,王二杠子虽然中了不少刀,却没受致命伤,他全身是血的逃到保安队求救,保安队的队长是当地一个军阀的亲戚,当时正在请这个军阀喝酒,队长一看这还了得?光天化日之下就持刀行凶,没有王法了吗?赶紧命几个手下把胡国华五花大绑的捆了来。
    胡国华被押到堂前,保安队长厉声喝问,为何持刀行凶要杀王二杠子?
  胡国华泪流满面,抽泣着述说了事情的始末,最后哀叹着说:“想我当初困苦欲死,没有这只老鼠我就活不到今日,不料我一时疏忽竟令鼠兄丧命,它虽非我所杀,却因我而死。九泉之下负此良友,情何以堪,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既然砍伤了王二杠子,该杀该罚都听凭发落,只求长官容我回家安葬了我的鼠兄,就是死也瞑目了。”
    还没等保安队长发话,旁边那个军阀就感叹不已的对胡国华说道:“他奶奶的,不忘恩是仁,不负心是义,对老鼠尚且如此,何况对人呢?我念你仁义,又看你无依无靠,日后就随我从军做个副官吧。”
    枪杆子就是政权,乱世之中,带兵的人说的话就是王法,军阀头子吩咐手下,把那个王二杠子用鞭子抽一顿给胡国华出气,又放了胡国华回家安葬老鼠,胡国华用木盒盛殓了老鼠的尸体,挖个坑埋了,哭了半日,就去投奔了那个军阀头子。
    常言说得好:饿时吃糠甜如蜜,饱时吃蜜都不甜。人到了穷苦僚倒之时,别人就是给他一碗粥、一块饼也会感恩戴德,何况老鼠赠送给胡国华那么多的钱财,当然老鼠的钱也都是偷来的。圣人说渴死不饮盗泉之水,不过那是至圣至贤之人的品德标准,古人尚且难以做到,何况胡国华这样的庸人呢?以前听说在房中吸烟,时间久了屋内的苍蝇老鼠也会上瘾,此言非虚。

七郎仔 发表于 2011-2-12 11:56

  荒坟凶尸
    从那以后胡国华就当了兵,甚得重用,然而在那个时代,天下大乱,军阀混战,拉上百十人的队伍就能割据一方,今天你灭了我,明天他又收拾了你,没有几个势力是能长久生存下去的。胡国华所追随的这个军阀势力本来就不大,不出一年就在抢地盘的战斗中被另一路军阀打得七零八落,部队死的死、逃的逃,提拔胡国华的那位军阀头领也在混战中饮弹身亡。
    兵败之后,胡国华跑回了老家,这时他家里的破房子早就塌了,又逃得匆忙,身上没有带钱,连续两天没吃过饭了,烟瘾又发作起来,无法可想,只好把手枪卖给了土匪,换了一些烟土粮食,以解燃眉之急。
    他一寻思,这么下去不是事啊,这点粮食和大烟顶多够支撑三五天的,吃光抽净了之后该怎么办?这时他想起了那个附在白纸女人身上的亡魂说的话来,等到穷得过不下去了,就去十三里铺的荒坟中找一座没有墓碑的孤坟,她说那里边有她陪葬的金银首饰。
    此时的胡国华当过兵打过仗,胆子比以前大多了,胡国华在军队里曾经听个老兵油子说过很多盗墓的事,盗墓在民间又叫“倒斗”,能发横财,但是抓着了也是要掉脑袋的,所以他没敢在白天行动,把心一横,在一个毛月亮的晚上点了盏风灯,抗了把铁锹,就去了十三里铺的坟地。
    (那位看观问了,什么是毛月亮?就是天上没云,但是月光却不明亮,很朦胧。当然现代人都知道,这是一种气象现象,学名叫做月晕,表示要变天刮大风了,可是那个年代的农村里谁懂这些科学的解释?有些地方的乡下人就管这种月亮叫长毛毛的月亮,还有人说这种月色昏暗的夜晚,是孤魂夜鬼最爱出来转悠的时刻。)
    等到了地方,他先喝了身上带的半斤烧酒,以壮胆色。这天夜里,月冷星寒,阴风嗖嗖的刮着,坟堆里飘荡着一片片磷火,不时有几声叽叽吱吱的怪鸟叫声响起,手中的风灯忽明忽暗,似乎随时都可能熄灭。
    胡国华这时候虽然刚喝了酒,还是被这鬼地方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这回可好,那半斤烧刀子算是白喝了,全顺着汗毛孔出去了。
    好在这是一片野坟,谁都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附近完全没有人烟,大喊大叫也不怕被人听见,胡国华唱了几段山歌给自己壮胆,但是会的歌不多,没唱几句就没词了,干脆唱开了平日里最熟悉的“五更相思调”和“十八摸”。
    胡国华硬着头皮战战兢兢的到了这一大片坟地中央,那里果然是有一座无碑的孤坟,在这一片荒坟野地之中,这座坟显得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这座坟除了没有墓碑之外,更奇怪的这坟的棺材没在封土堆下面,而是立着插在坟丘上,露出多半截子。棺材很新,锃明瓦亮的走了十八道朱漆,在残月的辉映下,泛着诡异的光芒。
    胡国华心中有些嘀咕,这棺材怎么这样摆着?真他娘的怪了,怕是有什么名堂。不过来都来了,不打开看看岂不是白走这一遭?没钱买吃的饿死是一死,没钱抽大烟犯了烟瘾憋死也是一死,那样还不如让鬼掐死来得痛快,老子这辈子净受窝囊气了,他奶奶的,今天就豁出去了,一条道走到黑。
    打定了主意,抡起铁锨把埋着棺材下半截的封土挖开,整个棺材就呈现在了眼前,胡国华是个大烟鬼,体力很差,挖了点土已经累得喘作一团。他没急着开棺,坐在地上掏出身上带的茯蓉膏往鼻子里吸了一点。
    大脑受到鸦片的刺激,神经也亢奋了起来,一咬牙站起身,用铁锨撬开了棺材盖子,里面的尸体赫然是个美女,面目栩栩如生,只是脸上的粉擦得很厚,两边脸蛋子上用红胭脂抹了两大块,在白粉底子的衬托下显得象是贴了两帖红膏药,她身上凤冠霞披,大红丝绸的吉祥袍,竟然是一身新娘子的妆扮。
    这具女尸绝不是两年前曾经见过的那个大脸盘子女人,而且那个纸人是两年前让他来挖墓,过了这么久,就算当时那女尸刚入殓,到这两年之后也该腐烂了呀,难不成她变成了僵尸?
  但是此时,胡国华早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他的眼睛里只剩下那棺中女尸身上的首饰,这些金银宝石在风灯的光线下诱人的闪烁着,还有放在她身旁陪葬的那些用红纸包成一筒一筒的银元,并有许多的金条,简直数都数不清。
    这回可发了大财了,胡国华伸手就去撸女尸手上配戴的祖母绿宝石戒指,刚把手伸出去,那棺中的女尸突然手臂一翻,抓住了他的手腕,力量奇大,钢钩一般的长指甲,有一寸多陷入胡国华手腕上的肉里,挣脱不得。胡国华被她抓得痛彻心肺,又疼又怕,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女尸睁开双眼,从二目之中射出两道阴森森的寒光,胡国华被她目光所触,冷得全身打颤,就象掉进了冰窟窿,连呼吸都冒出了白气。
    女尸冷笑一声说道:“你小子果然是个财迷心窍的,象你这种下贱之辈只要有钱是不是什么事都肯做?我看你长了心肝无用,我先替你收起来吧。”
    胡国华一听对方想要自己的心脏,那如何使得,急忙道:“不可……不可……”女尸不容他多言,扯去他的衣服,用长长的指甲当胸一划,一颗鲜活的人心从胡国华的胸膛里蹦了出来,女尸伸手抓住,血淋淋的一口吞到嘴中,嚼也不嚼就囫囵个儿的咽了下去。
    胡国华大吃一惊,低头一看,自己的胸口上有个伤疤,也不觉得疼痛,只觉得意识越来越模糊,心中空空如也,想不起来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趴在地上对那女尸连连磕头。
    女尸坐在那口竖着的棺材顶端,冷冷的对胡国华说道:“你现在做了我的傀儡,我不会亏待你,一定会给你荣华富贵,你替我引八八六十四个女子到这处坟地,让我吃了她们的心肝,若出了半点差错,就先要了你的狗命。”
  此时胡国华哪里敢不听她吩咐,书中代言,原来那女尸是个百年尸魔,她自己被为了躲避劫数,暂时离不开这片藏身的坟地,就设计骗胡国华这样见钱眼开之徒来挖坟,再威逼利诱的让他去抓来无辜女子供她活吃人心,待她吃满了六十四颗女子的心肝之后,就算神仙下界也受她不得了。
    胡国华屁滚尿流的离开了十三里铺坟地,刚才被吓得屎尿齐流,回去之后先偷了邻居家晾晒的一条裤子换上。心想这回可麻烦了,我自己连个老婆都没有,可上哪里给这妖怪去找女人,又想到自己好象是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被那怪物取走了,究竟是什么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反正非常非常重要,如果找不到女人送给她吃,自己这条命就保不住了,这可如何是好?
    脑中胡思乱想,忽然手中摸到刚才换下来那条臭裤子口袋里的两根大金条,正是那女尸主子赏给他的,胡国华眉头一皱,想出一个馊主意来,唉,为了活命,只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一想到良心二字,就觉得怪怪的,不过现在想不了那么多,最重要的是好死不如赖活着,缺德就缺德吧。
    第二天一早,先到县城里把金条兑成现大洋,找了间烟馆吸了个痛快,又花了十块现大洋,在一个穷山沟的村子里买了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民国初年,虽然明令禁止人口买卖,但是老百姓穷得活不下去了,卖儿卖女的事屡见不鲜,政府也禁止不住,这条法律形同虚设。
    买走了这大姑娘,在路上,胡国华告诉她自己是买了她回去当媳妇的,让她不用担心,咱俩回去好好过日子,你跟了我,日后让你吃香的喝辣的,穿金的戴银的。大姑娘名叫小翠,乡下女子脸皮儿薄,红着个脸也不敢抬头看他,一声不吭的任凭他带着走路。胡国华就牵了头小毛驴,驮着小翠,当夜趁着月黑风高,直奔那十三里铺的荒坟。
   山路崎岖难行,胡国华怕误了时辰,加紧赶路,途中迎面遇到一位姓孙的风水先生,这位孙先生是全省有名的法师,他天生的阴阳眼,不仅能看风水算命,而且还会遁甲五行的奇术。
    孙先生一见胡国华,就发现他面上隐隐约约笼罩着一层黑气,掐指一算,真是大吃一惊。急忙拦住他问道:“这位爷台,这么匆忙是赶着去做什么?”
    胡国华不耐烦的说我有急事,你别挡着路。孙先生突然厉声喝道:“我只问你这行尸走肉一句话,你的心肝哪去了?”
    此言一出,胡国华如遭当头棒喝,急忙跪倒在起,拜求孙先生救命。
    孙先生把他搀扶起来:“你虽然德行败坏,但是并无大过,你须晓得回头是岸,让我救你不难,不过你要先拜我为师,并且戒了烟瘾。”
  胡国华听他说要让自己戒掉大烟,那还不如要了自己的小命呢,不过仔细衡量,还是性命比烟土来得重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先求他救我摆脱了那女尸的纠缠,日后趁他不备,我接着吸我的茯蓉膏去,还怕他发现不成?心中盘算已定,就在山路上给孙先生磕了八个头,行了拜师之礼。
    然后诸事由孙先生安排妥当,吩咐胡国华依计而行,自己则远远的跟在后边保护。
    月至中天之时,胡国华带着小翠,赶到了十三里铺荒坟,那女尸早就等候多时,骂了胡国华几句,迫不及待的把小翠抓起来,伸出利爪掏出她的心肝,吞了下去,女尸忽然怪叫一声,一把将小翠的尸身扯成碎片,此时小翠已经现出原形,原来孙先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假小翠也是个纸人,真的小翠早就被孙先生留在别的地方了。
    女尸所吃的心脏是个装在纸人里的黑驴蹄子,此物最是僻邪,尤其克制发生尸变的僵尸之类妖怪(盗墓的分若干流派,江南一带的盗墓贼干活的时候怀中要装上两只黑驴蹄子,此法出自茅山秘术,其中情由容日后再说,在此不做详细交代)。那魔头吃了黑驴蹄子,知道着了对方的道了,狂怒之下也想把胡国华撕成碎片,可是胡国华早就远远躲开,女尸仰天长嚎,身上的衣服一件件的化为灰烬,肉体都变成血水,没过多久只剩下一副白森森的骨架倒在地上。
  孙先生在远处瞧得清楚,急匆匆地赶将过来,在骨架中找出一枚鸡卵大小的赤红色丹丸,命胡国华吃了下去,胡国华的心肝总算是又回到老地方了。
    两人合力把地上的白骨装进那口大红棺材,刚要把棺材盖上,冷不丁那骷髅头跃了起来,张开大口向孙先生吐出一股黑雾,孙先生有些大意,这一下是瘁不及防,被喷个正着,只觉一阵阴寒的尸气呛得胸口气血翻涌。但是他久经险恶,此刻丝毫也不慌乱,用力一推把那棺板合上,取出长钉钉得死死的,又用墨斗在棺材上纵横交错的弹满了墨线,墨线如同围棋棋盘的格子一样形成一张黑色大网,把棺材封得严严实实。
    孙先生方才中了僵尸的阴气,受伤不轻,这一番忙碌之后,坐在地上动弹不得,于是让胡国华堆些枯柴,把那口朱漆大棺焚毁。胡国华遵命而行,点了把火将棺材付之一炬,火焰熊熊升腾,一股股的黑烟冒了出来,臭不可闻,最后终于都烧成了一堆灰烬。
    胡国华这才想起,那棺中还有许多金银珠宝,跺脚叹息,悔之晚矣,只好搀扶着师傅孙先生,接了小翠,一同到了孙先生家中居住。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
    此后孙先生用秘方治好了胡国华的烟瘾,传授他一些看风水测字的本领,胡国华在县城中摆个小摊,替人测个字看看相,赚些小钱,娶了小翠为妻,他感念师傅的救命之恩,从此安分守己,日子过的一天天好了起来。
    然而孙先生自从那次被尸气喷中,尸毒寒气透骨,就一直没能痊愈,过了几年就一命归西了。
    临终前,孙先生把胡国华招至身前,说道:“你我师徒一场,只是为师并未来得及传授你什么真实本领,我这里有本古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此书是残本,只有半卷,只是些看风水寻墓穴的小术,你就留在身边做个纪念吧。”说完之后一口气没喘上来,就此于世长辞。
    胡国华安葬了师傅,无事之时就研习孙先生留给他的这本残书,日积月累,也窥得些许奥妙,在县里到处给有钱人选些墓地佳穴,逐渐有了些名气,家产也慢慢的富裕了起来。
    小翠给胡国华生了个儿子,取名胡云宣,胡云宣在十七岁的时候,到省城的英国教会学校读书,年轻人性格活跃不受拘束,同时又接触了一些革命思潮的冲击,全身热血沸腾,天天晚上做梦都在参加革命暴动,于是离家出走,投奔了革命圣地延安。
    此后胡云宣参了军,一直到建国时,淮河战役之时,已经当上三野六纵的某团团长,渡江战役之后随部队南下,把家也安在了南方。
    再后来就有了我,我生得时间很巧,正赶上八一建军节,父亲就给我起名叫胡建军,结果上幼儿园的时候一看一个班里就七八个叫建军的,重名的太多了,于是就给我改了个名“胡八一”。
    我祖父胡国华说:“这名改得好,单和(胡)八万一筒。”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家里受到了冲击,首先是三野野司的那些头头脑脑先倒台,再逐渐牵扯了下来,又加上我父母出身不太好,他和我娘两口子都被隔离审查了,祖父也被拉出去当牛鬼蛇神批斗游街,他年岁大了,老胳膊老腿的劲不住折腾,没斗两回就去逝了。他给别人看了一辈子的风水,为人选墓地,自己临终还是给火葬的,世事就是这么的无常。
    我家里一共被抄了三遍,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抄走了,祖父生前喜欢收藏古董,这些古玩不是被砸就是被抄,一件也没保全。最后唯一剩下的就是一本我祖父留下的残书,他让我把书用油布包了藏在公共厕所的房顶上才得以幸免。
    文革时的年轻人毕业之后有三个选择,一是参军,这是最好的去处,一是锻炼人,二是将来转业了能分配工作。其次是留在城里当工人,这也不错,可以赚工资。最倒霉的就是那些没门路,没关系,或者家里受到冲击的,这些年轻人只能上山下乡去插队。
    你要说我选第四条路,哪都不去,我就跟家呆着行不行啊?那也不行,当时没有闲人这么一说,人人都是社会主义的螺丝钉,都有用处。你要在家呆着居委会的、学校的、知青办的就天天走马灯似的来动员你,不过有些人坚持到了最后,就不去插队,你能把我怎么着?最后这样的人也就都留在城里还给安排工作了。中国的事就是这样,说不清楚,越活越糊涂,永远也不知道规则是什么,而潜规则又不是每个人都明白的。
    当时我太年轻,也不知道上山下乡具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这种家庭出身的想参军是肯定没指望了,留在城里也没人管安排工作,不插队也没别的地方可去,我一想插队就插队吧,我就当是广阔天地炼红心了,反正是离开家,要插就插得越远越好。
    我们这里的大部分人都选择去云南新疆插队,我选择了去内蒙,跟我一样的还有我一哥们儿王凯旋,他比平常人白一些,胖一些,所以外号叫胖子,我们插队去的地方叫岗岗营子,这地名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过,直到他们告诉我是去这岗岗营子的那一刻,我才刚知道世界上原来还有这么个地方。
    坐火车离开家的时候,没人来送我们,比起那些去部队参军的热烈欢送场面,我们这些知青离家的情景有些凄惨悲壮。我随身只带了那本藏在公共厕所房顶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我不知道这是本什么书,只不过这是我家里唯一一样保留下来的东西,我想带在身上,等到想家的时候拿出来看看也好。

厝内杀破狼 发表于 2011-2-12 11:57

【: 回复 壞┌.寶貝 的文章 :】

我喜欢盗墓的故事。
记得上次看卫斯理的那个《盗墓》,真的很向往哦。

沉醉夕阳下 发表于 2011-2-12 11:58

【在 摩柯迦叶 的大作中写到:】
【: 回复 壞┌.寶貝 的文章 :】

我喜欢盗墓的故事。
记得上次看卫斯理的那个《盗墓》,真的很向往哦。



哈`喜欢就好噢``啦啦啦``

希望一直关注`HOHO```

焊线 发表于 2011-2-12 11:59

  大山里的古墓
    
    虽说是内蒙,其实离黑龙江不远,都快到外蒙边境了。居民也以汉族为主,只有少数的满蒙两族。如果没去过岗岗营子,你永远也想不出来那地方多艰苦,我们这一拨知青总共有六个人,四男两女,一到地方就傻眼了,周围全是绵延起伏的山脉,和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出了屯子走上百十里地也看不见半个人影。
    这里根本不通公路,更别说通电了,点个油灯都属于干部待遇了,在这地方使手电筒相当于现在住总统套房。在城里完全想象不到,我们当时还以为祖国各地全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呢。
    不过那时候也觉得新鲜,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山,好多山里产的东西也是头一次吃到,这附近的山比较富,山货很多,河里还可以捞鱼,倒不愁吃不饱饭,后来回城后听他们去陕西插队的说他们那才真叫苦呢,这几年就压根没见过一粒象样的粮食。
    知青的活不太重,因为这地方靠山吃山,农作物种的不多,夏天的晚上我们轮流去田里看庄稼,因为怕被野兽啃了,所以每天晚上得有一两个人住在庄稼地里过夜。
    山里的庄稼不是象华北平原那样的千里青纱帐,而是东边一块,西边一块,哪地平就在哪开一块田。所以晚上要经常出去走动,这天夜里正赶上我和胖子搭伴,胖子在草棚里睡觉,我出去转了一圈,一看也没什么事,回去睡觉得了。
    快到草棚的时候,我看见距离草棚不远的地方有一大团圆呼呼的白影,我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确实不是看花眼了,但是天太黑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也看不清楚,我那时候不信有鬼,以为是什么动物,于是我捡了条木棍想把它赶跑。
    一片漆黑之中一团白花花的事物,而且还在微微晃动,这究竟是什么东西?也不象是动物,可是如果不是动物它又为什么会动?天太黑,我又没有煤油灯照明,分辨不出那是何物。
    我虽然不怕鬼怪,但是面对未知的事物时,始终还是存在一些畏惧的心理,不敢抡棍子直接去打,我手中的这根棍子,其实就是从地里随手捡来的粗树枝,我用树枝轻轻捅了捅那堆白生生的东西,很软……突然在黑暗中听见胖子大叫:“啊……干什么?胡八一!你用树枝捅我屁股干什么?”
    一场虚惊,原来是胖子白天吃了不干净的果子,晚上闹肚子,蹲在那里放茅,黑夜里就他的大白屁股显眼。
  第二天早上,胖子不依不饶的要我对他进行补偿,自称昨晚让我吓死了一百多万脑细胞,我说就你那大脑,能有那么多脑细胞吗?我跟你都是穷光棍,接受了最高指示来农村接受很有必要的贫下中农再教育,你想让我拿什么补偿你?我可跟你提前说,做为你亲密的革命战友,我的全部家当就只剩下现在身上穿的这最后一条裤子了,你总不会要我拿这条裤子补偿你吧?
    胖子满脸坏笑着说那倒不用,我昨天在团山子那片老林里见到一个非常大的蜂窝,你跟我去把蜂窝捅了,咱们弄点蜂蜜冲水喝,还可以用蜂蜜跟燕子她爹换兔子肉吃。
    燕子是个姑娘的名字,她爹是村里有名的老猎人,我和胖子都住在她家里的知青点,她们父女两个经常进山打猎,时不时的请我们吃野味,我们一直觉得总吃人家的好东西有点过意不去,但是我们实在太穷,也没什么东西可以用来还请燕子父女。
    胖子发现了一个大蜂窝,我们就决定弄些蜂蜜回来送给燕子,俩人都是急脾气,说干就干,以前在城里我和胖子都是全军区出了名的淘气大王,捅个蜂窝不算什么,比这厉害十倍的勾当也是经常耍的。
    我怕迷路就找燕子借了他的猎犬,这是条半大的小狗,它是燕子自己养起来的,燕子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栗子黄,还一直没舍得带它出去打猎,见我们要去团山子玩,就把狗借给了我们。
    团山子离我们村的直线距离不算远,但是由于没有路,翻山越岭走了半日才到,这片林子极大,村里的人曾警告过我们不要进去,说里面有人熊出没,我们见过村中有个只有半边脸的男人,小时候就在这里遇到了人熊,好在燕子她爹及时赶到,开枪惊走了人熊,把他救了下来。但是那孩子的脸还是被人熊舔了一口,人熊的舌头上全是倒生的肉刺,一舔就舔掉了一大片肉,他的左脸没有眼睛耳朵,鼻子和嘴也是歪的。都四十多岁了,还讨不到老婆,村里的老人们说起他的事,都要流眼泪的。
    我们虽然胆大,也不敢冒然进入原始森林,胖子所说的那个蜂巢是他跟村里人来采松籽油时,在森林边缘发现的,蜂巢在林子外边靠近一条小溪的大树上。
    不过出乎预料之外的是,这蜂窝太大了,比我们以前捅过的那些加起来还要大,从远处看,就象是树上挂了一头没有四肢的小牛犊子,里面黑压压的巨大蛰蜂飞来飞去,嗡嗡声震耳欲聋。
    我说小胖你他妈的就坑我吧,这是蜂窝吗?这简直就是一大颗马蜂原子弹啊,这要捅炸了还得了?胖子说没错,要是普通的蜂窝还用得着找你吗?我自己就顺手解决了,怎么样?你还敢不敢干?
    我说这算什么,我们的队伍是不可战胜的,连美帝国主义的飞机坦克咱都不怕,能怕几只小蜜蜂?全是他奶奶的纸老虎,干他娘的,今天咱们吃定蜂蜜了。
    话虽如此说,却不能蛮干,稍有失误就会被马蜂活活蛰死,这种蜂如此巨大,肯定是有毒的,不用多,挨这么一两下就完了。刚好旁边有条小河,这就叫天助我也,我先拿出一块饼子掰了两块,喂栗子黄吃了,让它远远的跑开。然后各自把带来的军大衣穿上,戴了狗皮帽子扎了围脖,戴上手套,帽子前面遮了一块找女知青借的透明沙巾,检查全身都没有半点露出皮肉的地方之后,让胖子找了两枝空心的苇子,一人一棵,准备等会儿跳到河里躲避蜂群攻击时用来呼吸。
    准备停当之后,我们俩象两只臃肿的狗熊一样,一步三晃的来到树下,我手拿一团冬籽草和火柴蓄势待发,胖子拿个长长的杆子数着:“一,二,三。”数到三就用长杆猛捅蜂巢和树干连接的部分,没捅到四五下,巨大的蜂窝叭嗒一下落到树下,里面的无数大马蜂立刻就炸了营一样飞出来,在天空中形成一大片黑雾,嗡嗡嗡的笼罩在我们头顶。
   我事先准备的比较充分,不管蜂群的攻击,用火柴点着了冬籽草,放在蜂窝旁的下风口,从里面飞出来的巨蜂被烟一熏就丧失了方向感,到处乱飞,我和胖子又用泥土在燃烧的枯草周围堆了一道防火墙,以防形成烧山大火。
    此时那些没被烟熏到的马蜂已经认清了目标,纷纷扑向我们,我感觉头上就象下冰雹一样啪啪啪的乱响,不敢再做停留,急忙和胖子奔向旁边的小溪,那溪水不深,只有不到一米的深度,我们一个猛子扎到了底,身上的马蜂都被溪水冲走,我一手按住头上的狗皮帽子防止被水流冲走,另一只手取出苇子呼吸。
    过了许久才露出头来,发现蜂群不是被水淹死,就是被烟熏晕了过去,已经没有危险了,此时虽是盛夏,山中的溪流却冷,我全身已经被溪水冻得全身发抖,好不容易才爬上岸,躺在石头上大口喘气,头上的阳光晒得全身发暖,说不出的舒服。
    不一会儿胖子也撑不住了,晃晃悠悠的爬上岸来,刚爬一半,他忽然哎呦一声,猛的抬起手臂,手上不知被什么扎了个大口子,鲜血直流。
    我赶忙有下到溪中去扶他,胖子一边紧握住伤口一边说:“你小心点,这河里好象有只破碗,他妈的扎死我了。”
    这附近根本没有人居住,怎么会有破碗,我好奇心起,脱个净光,赤着膀子潜进溪中摸索,在胖子被扎的地方,摸出半个破瓷碗,看那碗的款式和青蓝色的花纹,倒有几分象以前我祖父所收藏的那种北宋青花瓷。

xxtyshun 发表于 2011-2-12 12:00

  大山深处的古墓
    我哈哈大笑,指着下面的人熊对胖子说:“噢,看错了,原来这是你老姨,我可不给你当姨夫。”
    胖子气急败坏的想用树上的松果投我,但是两只手都紧紧抱着树杈,生怕一松手就掉下去,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只能冲我干瞪眼。
    我见了胖子的样子更加觉得好笑,不过马上我的笑容就僵住了,树下的人熊正不顾一切的爬上我所在的这棵大树。
    它虽然笨重,但是力量奇大,又受了重伤,疼痛已经让它完全失去了理智,在它眼中只剩下我们三个人一条狗,瞪着一只血红的熊眼,大熊掌上的肉刺牢牢扒住树干,庞大的身躯每一蹿就爬上来一米多高的距离。我心中暗骂:“谁他娘的告诉我狗熊不会爬树?这不是坑我吗。”
    在山里有句老猎手叮嘱年轻猎人的话:宁斗猛虎,不斗疯熊。因为受伤而完全发疯了的人熊,其破坏力和爆发力都是惊人的,我大惊失色,哪里还有心思跟胖子开玩笑,心中不停的盘算着怎样脱身。
  这时燕子给我提了个醒:“快……快装铁沙,打它的另一只眼!”
    我这才想起来背在身后的猎枪,连骂自己没用,又往大树顶端爬了一段,解下扎裤子用的武装带,把武装带栓在一枝足能承受我体重的大树杈上,用一只手抓着猎枪挂住重心,腾出另一只手往猎枪里装填火药,我把牛角筒里剩下的多半筒火药都装进了抬牙子的枪管。
    人熊爬得很快,离我越来越近,燕子和胖子都为我捏了一把冷汗。我尽量只把注意力放在手中装填猎枪上的动作上,不去想下面爬上来的人熊。
    装完火药之后是压铁沙,用铁通子把火药和铁沙用力杵实,我的鼻洼鬓角全是汗水,这种猎枪真麻烦,破枪真是要了命了,在东北的大森林中,有多少猎手是因为没有一把快枪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这时候我要是能有一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就算再来它个两三只人熊也不在话下,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有只手枪也好。
    就在我完成装铁沙火药,并替换完火绒火石的那一刻,人熊的爪子已经够到了我的脚,我连忙缩脚,顺势把枪口倒转向下,正对着人熊的脑袋开了一枪,这一枪因为火药放得太多,烟火升腾,把我的脸熏的一片祛黑。
    火枪是凭借火药喷射的力量激发铁沙,但是角度太低使得压在枪筒里的铁沙松动了,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威力,另外由于是单手抵近射击,后面没有支撑点,如此近的距离还是打得偏了,没击中它的头部,只是把人熊的肩膀打得血肉模糊,人熊从十几米高的树上掉了下去,沉重的砸在地上,地上都是极深的枯枝败叶,再加上它皮肉厚实,从高处跌下并没有对它造成多大伤害。
    人熊爬了起来,这次它不再爬树,象一辆重型坦克一样,嗷嗷怪叫着用肥大的躯体猛撞大树,震动得树上的松叶松果雨点般的纷纷落下。
    还好我用武装带把胳膊挂住,才不至于被震下去,我有点担心这棵大树不够粗壮结实,再被人熊撞几下就会齐根折断,想不到今日我就要死在深山老林之中了,死到临头,不能丢了面子,得拿出点革命者大义凛然的劲头来,让胖子燕子好好看看我老胡绝不是孬种。于是扯开吼咙对燕子胖子二人喊道:“看来我要去见马克思了,对不住了战友们,我先走一步,给你们到那边占座了去了,你们有没有什么话要对革命导师说的,我一定替你们转达。”
    胖子在十几米外的另一颗大树上对我喊:“老胡同志,你放心去吧,革命事业有你不多,没你不少,你到了老马那边好好学习革命理论啊,听说他们总吃土豆炖牛肉,你吃的习惯吗?”
    我回答道:“咱干革命的什么时候挑过食?小胖同志,革命的小车不倒你只管往前推啊,红旗卷翻农奴戟,黑手高悬霸主鞭,天下剩余的那三分之二受苦大众,都要靠你们去解放了,我就天天吃土豆烧牛肉去了。”
    燕子急得哭了出来:“这都啥时候了,你们俩还有闲心扯犊子,赶快想点办法啊。”
    正当我们无计可施之时,人熊却不再用身体撞击大树,停了下来,坐在地上呼呼喘粗气。原来人熊流了很多血,又不停的折腾,它虽然蛮力惊人,也有用尽的时候,这回它从狂暴中冷静了下来,学了个乖,以逸待劳,坐在树下跟我们耗上了。
    栗子黄也见识了人熊的厉害,不敢再靠近人熊嘶咬,远远的蹲在一边,它也很饿,但是出于对主人的忠实诚,不肯自己去找吃的。燕子心疼自己的狗,打个口哨让栗子黄自己去找东西吃,栗子黄这才离开。
    三个人趴在树上商议对策,但是思前想后,实在是没什么可行的办法,现在下树硬拼,凭着手中的老式火枪,无疑自寻死路,村里的大部分人都不在,也别想指望有人来救援。为了不掉下树去,只好各自用裤带把身体牢牢缚在树干上,看看最后谁能耗过谁吧。
    如此一来就形成了僵局,这种情况对在树上的三个人最为不利,刚才一番惊心动魄的人熊搏斗,已经耗尽了我们大部分力气,现在已经快到晚上了,我们三人都是两天一夜没有合眼,白天只吃了几个棒子面饼子,又饿又困,怕是到不了明天早晨,就得饿昏过去掉下大树。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了一句主席诗词: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不过山下没有旌旗在望,只有人熊守候。
    就这么胡思乱想的,不知不觉中我昏昏沉沉的趴在树干上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感觉胃中饥饿难耐,一阵阵的发疼,就醒了过来,只见天空上繁星密布,残月如勾,已经到了深夜时分。整个森林中都静悄悄的,借着月光一看,树下的人熊已经不在了,不知它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树枝浓密,我看不清燕子和胖子还在不在树上,就放开喉咙大喊:“燕子!小胖!你们还在树上吗?”
    连问了几遍,喊声在中夜的山谷间回荡,那二人却没有半点回应。我虽然胆大,但是一想到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独自在原始森林之中,不禁有些发毛。心想这两个家伙也太不够意思了,怎么把我忘了,走的时候竟然不叫我。
    我在树上又喊了两声,还是没有动静,我焦躁起来环顾四周,发现前面不远有一片灯火闪烁的地方,没想到在这种地方竟然有人居住?他们两个是不是也看到灯光,到那边找人去了?
    黑夜之中辨不清东南西北,只听水流轰鸣,举头找准了北极星的方位,看来那片灯光应该是来自于牛心山方向,我从树上溜了下来,深一脚浅一脚的向那片灯火走去。
    我开始幻想那片灯光的主人是住在山里的老猎人,长着白胡子,很慈祥,热情而又好客,看到我这样在森林中迷路的知识青年,一定会热情款待,先给我冲杯热茶,再烤只鹿腿来给我吃……越想肚子越饿,用衣袖抹了抹嘴角流出来的口水。
  边想吃的边走,很快就到了一个巨大的山洞前,山洞深处灯火辉煌,很奇怪,刚才明明看着那些灯光不远,这时却又变成在山洞深处了,莫不是我饿得眼花了。
    我在幻想中烤鹿肉的巨大诱惑驱使下走进了山洞,三步并作两步行到了漆黑阴暗而又漫长的山洞尽头,发现山腹中空间广大,使人眼前豁然开朗,忽见对面有五六个年前女孩正在有说有笑的并肩行走,现在分明是夏天,她们却穿着奢华的皮裘,式样古典,似乎不是今人服饰,只有其中一个身穿应季的蓝色卡吉布服装,她头上扎了两个麻花辫子,肩上斜背着一个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的军绿帆布挎包,哎,那不正是田晓萌吗?
    没错,绝对是田晓萌,她是苏州来的知青,我和胖子是福建的,随说大家都是南方人,但是彼此并不算太熟。主要是因为我和胖子太淘,总惹祸,一般老实文静的姑娘们也不敢亲近我们两个。
    不过在这奇怪的山洞中见到熟人,心里多多少少就有了底。我紧走两步对田晓萌喊道:“小田,你怎么跑这来了?有吃的东西吗?”
    田晓萌扭头一看是我,就朝我招了招手,示意让我走近。我走了过去对她说:“你在这玩的倒痛快了,我们为了找你差点让人熊给吃了。这是什么地方啊?你有什么吃的东西没有?我饿得都前心贴后背了。”
    田晓萌说:“太对不起了,都是我不好,我进喇嘛沟采药迷了路,被这几位好心的姐姐救了,她们这一会儿还要演皮影戏,你来的正好,咱们一起看了再回去。”随即给我引见了她身边的几个年轻女子,她们说话都是当地的口音,谈吐很有礼貌,还给我拿了一些鹿肉干吃,招呼我一齐去看戏。
  我跟着她们向里面走去,只见广大的山洞正中有座城子,楼阁壮丽,灯火通明,四周各种古玩玉器堆积如山。
    在城门前搭建好了纸灯白布,后边坐了十几个司掌锣鼓锁钠的乐师,前面设有一张古香古色的长桌,桌上茶器茗盏,全都十分的精美,另有一个红色大玛瑙托盘中堆满了瓜果点心。
    桌前设有三张椅子,先前那几名身穿貂裘的女子请我和田晓萌分别做在左右,居中的椅子虚设,似乎尚有一位重要人物要来。
    田晓萌见只有三个座位,其余的人都站在后边,就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想要推辞。我又累又饿,也顾不上客套了,反正人民的江山人民坐,既然有座位,谁坐不一样,于是大咧咧的坐了,抓起面前的食品就吃。
    可能是饿得狠了,食物虽然精美,却没半分滋味,都如同嚼蜡一般,吃了几口,越想越是觉得古怪。
    这时有两个少女搀扶着一个衣着华贵白发笼钟的老太太从大门中走出,坐到中央的位子上。
    我和田晓萌都站起来向主人问好,见了那老太太的样子,我心中更觉得怪异,现在这都什么年月了,怎么还有地主婆?
    老太太冲我们俩点了点头,就居中坐下,一言不发的等着看戏。
    身后站立服侍的年轻女子一拍手,戏班子里的乐师傀儡师听见号令,一齐卖力演出,皮影戏起源于汉唐时期,又别名“灯影戏”是一门在民间很受欢迎的艺术,以驴皮镂刻出戏文中的人物动物,由艺人在白幕之后伴着锣鼓器乐的点子唱词操纵,发展至近已有不下数百出的整套戏目。
    不过这种艺术形式在文化大革命中自然受到波及,被批判为宣扬才子佳人帝王将相的大毒草,哪里还有人敢再演绎。我万万没有想到今天竟然在此得以一见,这种表演在那个文化生活为零的时代里,真是太吸引人了,我光顾着看戏,完全忘了其他的事情。
    皮影戏所演的各出大戏都是极有精彩的剧目,先演了一出《太宗梦游广寒宫》,又开始演《狄青夜夺昆仑关》。
    戏台上刀光剑影,兵来将往,精彩纷呈,再加上鼓乐催动起来,令观者不由得连声喝彩。我看得心旌神摇,口中干渴,就伸手去拿桌上的茶杯喝水,无意间看了身旁的老太太一样,只见她也正自看得眉开眼笑,边看边取桌上的果脯点心食用,咀嚼食物的样子十分古怪,两腮鼓动如同老猿猴,一嘬一嘬的。
    我奶奶年老之后也没有牙,但是吃动西绝不是这样子啊,这老太太是人是猴?心中一乱,手中的茶杯落在地上摔了个粉碎,茶杯这一摔破了不要紧,那老太太的脑袋也随之掉在了地上,她的人头还盯着皮影戏观看,口中兀自咀嚼不休。
    老太太手下的侍女急忙赶到近前把她的人头恭恭敬敬的捧了起来,又给她按到身子上。
    我心中知道这是遇上鬼了,一把拉起田晓萌就向山洞外边跑,一片漆黑之中跌跌撞撞的冲出了山洞,耳中听得轰隆巨响不绝,大地不停的震动,身后的山洞闭合成一块巨大的石壁,倘若再晚出来半分钟,就不免被活活夹死在山壁之中。
    外边天色已经大亮,我拉着田晓萌跑到山下的溪边,忽然觉得肚中奇痛无比,疼得我额头直冒冷汗,不禁蹲下身去,看来她们给我吃的东西有问题,记得听我祖父讲过鬼请人吃东西的故事,鬼怪们用石头、青蛙、蛆虫变作美食骗人吃和,不知我刚才吃的是什么鬼鸟,越想越恶心,忍不住大口呕吐。
  痛苦中依稀见前边走来两个人,前边的那个姑娘有些眼熟,原来是燕子,我见到她才感到安心,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天之后了,那天燕子和胖子一直在树上呆到天亮,树下的人熊失血过多已经死了。只是到处都找不见我的踪影,最后在河边发现了昏迷不醒的我和田晓萌。
    我这三天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发了四十几度的高烧,胖子跑了百十里地的山路请来县里的医生给我治病,我体格健壮,总算是醒了过来,而田晓萌始终没有意识,只好通知她的亲属把她接回家去治疗了,至于后来她怎么样了,我们都不太清楚。
    我把我的遭遇和燕子的爹讲了,他告诉我说,我遇到的可能是“鬼市”,又名“鬼戏”,山里有个传说,那位太后死的时候,活埋了很多民间诸班杂耍的艺人做陪葬,昔日里,有些人就曾经在牛心山看过和我相同的事情。
    不过这些事在我的记忆中模模糊糊,有时候我自己都不太敢确定真的曾经发生过。
    我的知青生活只过了多半年,不算很长,但是留下的回忆终生都不会磨灭,69年春节轮到我回家探亲,我的命运又发生了一次巨大的转折。

梅花鹿 发表于 2011-2-12 12:01

  康巴昆仑不冻泉
    那一年的春天,整个中国都笼罩在战争的阴云之下。苏联在中国北方边境线上部署了三个集团军群总数一百多万的军队,中国的近邻印度也和中国的边防部队不断的发生摩擦,岛上的国军见此情形觉得有机可乘,摩拳擦掌的准备反攻回来,同时美国的第七舰队也进入了应战状态。
    中国政府的高层感受到了国际敌对势力的威胁,不断进行战略部署上的重新调整,军队扩编,备战备荒,深挖洞,广积粮,群众们积极进行防核防化防空袭的三防演练。
    我回城探亲的时候有人告诉我内部消息,我父母的问题很快就将得到组织上的澄清,证明我祖父不算地主,他的成份是中农,所以他们被释放出来是迟早的事,这时由于解放军大量征兵,我父亲以前的一位老战友让我当了“后门兵”入伍。
    我爹的战友陈叔叔是军分区的总参谋长,当年第九兵团入朝参战,冰天雪的盖马高原,十几万志愿军合围了美军最精锐的海军陆战队第一师,美军航空兵投掷的大量航空炸弹、凝固汽油弹,把深夜的天空都照成了白昼,冒着美军钢铁弹幕所组成的火力屏障,志愿军象潮水一般,发动了一波又一波的冲锋……
  在那场残酷的战役中我爹冒着零下四十几度的低温,把身受重伤的陈叔叔从死人堆里背了出来,到了救护所的时候,两人的身体被身上的血水冻在了一起,护士用剪刀剪破了皮肉才分开。他们之间的友谊已不能用生死之交四个字来衡量,而且我父母的历史问题也快要解决了,现在安排老战友的儿子参军,对一个分区参谋长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人养成走后门的习惯就是在部队里最先开始的。
    陈叔叔问我想当什么兵种的兵,我说想当空军,听说飞行员伙食好。陈叔叔笑着给了我一个脑锛儿:“战斗机哪有那么容易开的,你小子给我到野战军去,好好锻炼几年,等提了干,再把你调到军区机关来工作。”我说回机关工作就算了吧,我还是愿意留在基层部队,办公室呆不惯。
    想回岗岗营子和小胖燕子他们告别,但是时间上不允许,就给他们写了封信,心里觉得挺过意不去,自己去部队当了兵,留下好朋友在山沟里插队,怎么说也有点不能同患难的感觉。不过这种感觉我三个月以后就没有了,那时候我才知道在山里当知青有多舒服。
    我被征兵办按排到了一只即将换装为装甲师的部队中,没想到阴差阳错,刚在新兵训练营苦熬了三个月,中央军委一纸命令,这支部队就被调往了青藏高原的昆仑山口六十二道班兵站,全师改编为成工程兵部队。
    其实这件事说起来也不奇怪,当时的情况是全国的部队都在挖洞搞人防建设,各种洞,防空的,弹药储备的,战略隐蔽的等等,全军几乎没有不挖洞的部队,所不同的是我所在的部队由业余挖洞,转变成职业挖洞,我们的任务是一级机密,要在昆仑山的深处建设一座庞大的地下战备设施,虽然没有明确的告诉士兵们这个设施的用途,但是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应该能猜得到吧。部队中有保密条例,所以大伙平时从不谈论这件事。也有传闻说完成了这次的工程任务,我们还要被编回到野战军的序列中去。
    昆仑山口也称昆仑垭口,海拔4767米,在地质学的角度上来讲属于“多年冻土荒漠地貌”是由古代强烈腐蚀的复杂质变岩构成,我们师从上到下,除了会挖战壕之外,对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一无所知,所以部队里派来了很多工程师技术员指导工作,对指战员们进行为期五个月的强化培训,我所在的一个班就作为先遣小分队率先向南经过“不冻泉”进入茫茫昆仑山的最深处,我们的任务是去寻找适合施工的隐蔽地点。
    “不冻泉”位于昆仑河北岸,又名昆仑泉,花岗岩板圈成了池壁,池中清澈的泉水万年不停的喷涌而出,即使严寒的冬季也从不封冻,谁也不知道泉眼下面通着哪里。上级传达了纪律,命令士兵不许在这里洗澡,因为当地藏民视“不冻泉”为神泉,时常对泉水膜拜。以前西藏刚解放的时候,进藏大军途径此地,那时候还没有发布这些规定,有三名战士在泉里洗澡,都给淹死在了泉眼里,死因据说是因为泉水中含有大量的硝磺,他们的墓就安在离这不远的兵站,我们小分队最后的补给站也设在那里。
    终于进入了昆仑山,几乎所有的人都产生了严重的高原反应,人人的脸都憋得发紫,目光也变得模糊,在我们的眼中似乎产生了幻觉,巍巍昆仑的千丘万壑,如同一条条滚滚向前的银灰色巨龙。而我们这支十多个人组成的小分队在这雄浑无际的山脉中显得还比不如一只小小的蚂蚁。
    我在行军的路上想起了祖父传下来的那本书,那书上曾说昆仑群峰五千乃是天下龙脉之祖,这些山脉中从太古时代起直到现在,里面不知埋藏了多少秘密,相传西藏神话传说中的英雄王格萨尔王的陵塔和通往魔国的大门都隐藏在这起伏的群山之中。
    (在古藏俗中,天葬并不是最高待遇,最高规格是塔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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