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被公安工作人员打拉!!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普通公民。我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彭正源网吧的网管。我在2008年5月18日经常上班的时候被几个流氓打了。我的头被打伤了,牙齿也被打碎了,我立刻去本地派出所报警了,他们一直不理,到2008年5月19日我再次去了派出所,工作人员还是不理我,我终于找到了打我人的父亲,他就是哪个派出所上班的,19号下午我去找他爸爸,他不肯儿子打我的事,还动手打我。 他儿子打我当天的网吧视频检控器上明显的存在打我的视频文件。
他知道有证据以后想把文件删掉,我不肯开网吧的门。所以他打我一把掌轰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就是这样吗?如果国家由法律来办事的话,把这件事由法律来解决。
[ 本帖最后由 539962671 于 2008-5-19 20:0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