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老板拖欠工资不发,还恐吓对外援助。
老板拖欠工资不发,多次找他协商无果,还气焰嚣张恐吓我们求助劳动局援助的话将一分钱也收不到。我们现在真的感到好无助,请问法律可以帮得到我们吗?我们去了劳动局咨询说要有证据证明我们是他们的员工才有希望拿得回钱,当时我们是以兼职的形式进去工作的,老板没有和我们签定合同也没有给我们填写入职表之类的上班也没有打卡钟,昨天我们回去和老板协商,他连工资单也不给我们,也不肯签字盖章。还肆无岂弹地说我们去了劳动局也没用,只要他不签字就证明不了什么,还告诫我们他们厂之前也有过相关的情况出现也是有过员工去劳动局告他最后还不是没用,叫我们别浪费时间了。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的工资真的是追讨不回来了吗?现在的法治社会对于这样的无法无天的老板是一点用也没有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