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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山林田地征用于修高速公路的赔偿问题

关于农民山林田地征用于修高速公路的赔偿问题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太平镇新营村村民折许事因,福建高速公路,通过我村动用地之事。村民都同意国家计划。但我村干部没有按照高速办款项给村民。
农民手印后,签名的款额远远农民手中没拿到。(要农民签字的时候并没有提起扣款的事项)
如今:山林培育原说补贴2400元,现剩1320元;水田3.64万/亩被扣4.2千/亩;园地每亩原2.64万/亩,被扣3.4千/亩;山地1.3万/亩被扣1.55千/亩。
农民是同一个国家领导,同一个县有三个镇,就有不同的补贴,请问上层干部,这是何因?
请上层干部,到我村详细调查,可给我民一个合法的理由,乌云遮满天,何日见光明?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太平镇新营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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