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闯进屋内暴打,逃到楼下,一直追打,钱包不翼而飞
爱人被半年前就终止合同的原房客带领四人闯进屋内暴打,逃到楼下,一直追打到楼下,被邻居劝走。报过两次警。爱人一直没有还手, 致使眼部毁损,左眼肿胀,洐青,左眼睑几乎全部盖住眼睛,视力还好,
原房客去年租一年我家的房子,租金低于一般情况,按合同规定,合同期满一个月前我们通知来年涨价,如果不愿意在接下来一个月内找房,我们一月后去办交房手续,他电话里就大吵说早知一年后涨价就不会租,一月后我们去交房,准备退给他押金,他要求我们多付他一个月的房租,说他接到我们电话后就搬走已搬走一个月,按他搬走的时间,我们应该多给他一月的房租,我们不同意,起争执,他想打我,被我老公挡了一下,后来去派出所调解后正常退给他押金,回去发现屋内的两张新床全部损坏无法使用,又换了两个。我们没有追究床的损失费用。半年后就是2012年10月05号昨天我老公去和新的房客看房时(估计是一伙的),他随后跟进去带着四个人,把看房的人赶走,四个人开始辱骂打我老公,我老公逃出去他们追打到楼下,被邻居看到拉开劝走,我爱人左眼肿得还有一个很小的缝,腰疼,请问他们属于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吗?应该受到什么惩罚? 当天报警啦,他们拍了照片,做了记录,警察说8号上班让过去做伤情鉴定(我们觉得不用做,轻微伤应该是,腰疼,骨头没事,左眼肿还一条很小的缝勉强能看到眼睛);
同时他的钱包也不翼而飞,里面有140多元现金和身份证银行卡,现在银行卡去被办,身份证还要回黑龙江补办,身份证拿来才能领到挂失后新的银行卡,现在帐户已经冻结,工资也不能领只能再找办法。
同时找不到这个人,只有他的名字,说在网上查挨个辨认,我们俩都要上班,事情发生在县城,坐车来回要四个小时的路程,他同时兼几个学校的课,他还不想耽误工作,本来人就内向,现在更是什么都不讲,问了好久也不肯说,陆续的大概我明白了发生的事情,
那我们去了找到他,如果让他赔偿,他不赔偿,是不是就没有用呢,而且他是当地人,好象认识警察似的。我们外地打工感觉一点保障都没有,似乎受不了法律的保护,自己的房子还要受这样的气,现在都不敢接受出租看房啦,什么世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