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物业居委会书记勾结
因丈夫去世房子被抢孩子被剥夺申报户口和上学权利!法官, 物业和居委会勾结,欺上瞒下把没有资格的屠洪变更承租人来骗取动迁费从中捞取好处费!来侵害我同女儿的合法权益天理何在惨无人道!详细新浪微博 http://t.cn/zQM8c1B
我同丈夫2006年结婚,当时一道去给孩子申报户口,派出所说要等孩子5岁可以申报,可2008年丈夫突然生病去世,我再去派出所给孩子申报户口,派出所工作人员说,你结婚不来申报现在来申报不可以申报。导致孩子至今未能申报户口,孩子大班毕业2年多了,现在都9岁了,还不能正常上学,因为没户口。派出所为何却让没资格的人,我们房子外的人把户口迁进来?我们是实际居住人,妻子和孩子为何不让申报?却让没户口也不在我们屋子居住的人把户口申报进来,房子里有户口的都去世了,我和孩子居住在该屋子。派出所凭什么可以让没关系的人迁入户口我们的屋子?
我同丈夫李立强2006年结婚,当时房子户口就公公李应白和丈夫李立强2人,公公是承租人可实际承租人早就是我丈夫了,因公公71年就被判罪20年。公公同婆婆1975年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该承租房子也已经经过法院判决和分割,小儿子判给婆婆同时二人搬离户口也迁走。大儿子我丈夫同公公继续在该房屋居住生活,户口就公公同丈夫二人。从此2家人不往来。因公公2007年丈夫2008年先后生病去世。可2010年当地政府房产登记人员和居委会暗做手脚,欺瞒上级领导等不作为行为误导上级领导把承租人变更屠洪。我同女儿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在没有得到我实际居住人同意与知情下,就变更给了屠洪。承租房是没有继承权的,我和女儿才是唯一有承租资格的。第三人错误认定没有资格的人为争议房屋的承租人,才导致孩子至今未能上学,同时我们母女所有权利一一被剥夺。希望可以得到关注与解决,孩子是无辜的的,不能因为我丈夫去世就被剥夺了本该受到教育的 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