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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怎么办?

我应该怎么办?

我实习是和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实习时间是从2009.3到2010.2。实习地点是在酒店里面。实习一年结束后,又上了十几天的班,(也就是说在2010.2.28那天实习结束以后,我又一直上班到2010.3.13.但酒店的人力资源部并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说过签劳动合同的事)我因个人原因于2010.3.12申请辞职,经理不签字,说要我做到2010.3.22。我多次向经理提出要走,但是他就是不同意,不签字,导致我没有办法到人力资源办理离职手续。他不让我走的原因说的是因为部门有3个人要走,忙不过来。我2010.3.12也就是星期五上的中班。2010.3.13上了一个早班,本来2010.3.14有个中班,但是我没有去上班,后来2010.3.15是休息,我也没有去上班,一直到2010.3.18号我都没有去上班,请问我在这种实习结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未满18岁,多次申请辞职却不被同意的情况下,自己不去上班了,需要负法律责任吗?或者酒店需要负法律责任吗?另外我那十几天的工资可以拿回来吗?(需要说明的是经理和人力资源部都知道我要辞职,只是因为经理没有签字所以书面材料人力资源部那没有我的离职申请。我这段时间没有去上班,酒店和人力资源部还有经理也没有联系我,只是同事跟我说要我最好到人力资源部去办理离职手续,不然会冻结我的工资,不给我这十几天的工资。)我到底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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