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福建,因为我常年做水泥生意,以往我和水泥厂家都有签合同,当时合同上有清楚的写到“因水泥质量问题,厂家负一切责任”经介绍,我把水泥拉进了施工工地,不到半个月,施工工地经过检测,发现该批次水泥不合格,(有指定机构的证明,指该批次水泥不合格)得铲掉,返工,就因为这样,施工单位因为水泥质量问题,和误工费,扣除了那批次的水泥,导致我没钱和厂家结账,而后厂家起诉了我,打了几场官司,结果都输了,现在房子要被拍卖。
我可以说,谁输谁赢,大家都可以简单的判断,为什么有钱人就可以赢,我们百姓就会被受害呢!现在我真的很暴动,律师,你能 帮我吗?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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