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交警---我看到的痛心一幕。【转】
2008年1月18日下午4点我参加完在上海宾馆举行完的培训后,前往公交车站坐车回龙华,期间我看到了人民公仆让人痛心的一幕,一位送纯净水大叔骑电动车被我们的“交警叔叔”给拦了下来,期间的过程我不太清楚,但是最后的处理办法我见证了,交警罚那位大叔款(具体多少我不清楚,大概20-30元左右,有10元的和大部分一元的两元的)在那位大叔交罚款的时候那位人民警察竟然说了这样一句话:“我不要这样的零钱,不要,拿走,你去买报纸的那里给我换”。当时不仅我傻眼了,交罚款的大叔也楞住了。交罚款还有这一条,一元两元不是钱?我们的人民警察竟然嫌弃麻烦?这也让我见识到了人民公仆的权利。那位送纯净水的大叔作为服务行业的劳动者每日赚取的都是一元两元的搬运费,我们的人民公仆竟然嫌弃那一元两元组成的罚款。纵然那位送纯净水的大叔违规了,但是那位警察也不能这样去侮辱我们的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的他们内心是何样的感受和想法。真的想问一句我们的公仆你手中的权利是谁给予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