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明仁医院”“明”在哪里“仁”在何处
2008年10月一精神病女子入院一个多月后莫名死亡,法医鉴定:死者孙金荣身体有46处伤痕,多处中空伤(也就是棍棒伤)
院方--连云港市明仁医院---说:——“这与我们无关”,
院方----属于民营医院,精神病部只有主治医师:一,谢通诗----1988年因强奸罪入狱8年,后又因为做伪证被判入狱2年, 二,谢波-----初中毕业,无任何医生资格(只因是谢通诗的 儿子) 和谢通诗请来的1个看门的,一个护士共四人。
问???1.这样的医院有没有收治精神病人的资格
2,1988年因强奸罪入狱8年,后又因为做伪证被判入狱2年,这样的医生有资格继续行医吗?? 试想:好好 的 一个人受到这么多的 伤害估计也离“翘辫子”不远了!!!!!!!何况是一个精神病人
事件经过:
2008年10月4号,精神分裂症复发的孙金荣被丈夫李士楼送进连云港明仁医院。治疗半个月期间,看到妻子病情明显好转,李士楼准备为妻子办理出院,这时院方提议等孙金荣痊愈再出院,并建议李士楼找一个陪护,一个月只要600元。李士楼接受了院方的建议,安心外出打工。
在孙金荣住院期间,李士楼不断打电话询问妻子的情况,院方都回复说状态很好。就在离开孙金荣的半个月后,正在回家探望妻子途中的李士楼突然接到了院方的电话,询问孙金荣以前是否患有哮喘病,得到否定的答案后,医生要求李士楼立即回医院。
匆忙赶回医院的李士楼发现妻子正在进行紧急抢救,李士楼发现此时的妻子已经是奄奄一息,面部满是伤痕已经红肿,眼眶毗裂。他扒开妻子的衣服,发现背部大片的皮肤被搓掉了,手和脚上都布满了被铁链捆绑的伤痕,臀部还有一道大约三寸长的深口。三天后,医院眼看孙金荣的病情恶化,拨打120,但是120的医护人员给李士楼的答复是他们担不起责,拒绝转院。孙金荣还没等到天黑就丢下两个未成年儿子辞世了。
面对李士楼的质问,连云港明仁医院非但没有解释清楚,而是要求讲孙金荣立即送往火葬场。但对峙的期间,李士楼的大舅子被一群地痞流氓揍得头破血流,儿子被打的鼻孔出血。围在小医院的亲人也纷纷被车撞,侄女被撞伤住了院。医院四处扬言,在连云港是没人能告倒他们的,医院和邻近的新海派出所关系处得很好,明仁医院院长和就近派出所的所长是拜把子弟兄。“我们愿意把钱付给十个地痞流氓,也不会给你们一分钱的。”
主治医师请的看护,一问三不知。同病房病人家属,说是孙金荣的伤是自己磕碰的。但是同病房病人家属却告诉同村人说:他看到了一个女病人活活被医院给折磨致死的经过。
死者孙金荣的主治医师签名是谢通诗,
谢通诗,是 何许人也?
医师谢通诗曾经因强奸女精神病人,被判过8年徒刑。
谢波,又是何许人
谢波是谢通诗的儿子,初中毕业,没有任何医师资格。两人是父子关系。孙金荣的医治是谢波全权负责的。事后,谢通诗把所有的责任承揽在自己一人身上,称谢波是来学习的,不是医生。
院方称:明仁医院汤院长称:医院是对精神病人的医治是合理的,病人身上的伤痕是病人发病时自己造成的。不存在医疗事故问题,院方没有任何责任。
四个多月下来了,公安局尚未立案,卫生局不管,到现在家属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赔偿!尸体至今还一直停放在殡仪馆,冷冰冰的停尸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