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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明法庭与公安局的人职务侵吞老百姓的钱

公明法庭与公安局的人职务侵吞老百姓的钱

公明法庭与公安局的人职务侵吞老百姓的钱
事情是在2011年10月份,公明法庭判决受害人任立涛人身伤害赔偿31.5万。后在执行法官陈平与委托代理人何光明一同前往公明广场附近的中国建设银行开了任立涛的账号存入。后我多次前去银行查,结果被告知已取走。后我前去向何光明要开户存折和资料,后何死不认账让我去找银行。多次奔走无果。2012年3月,我向公明公安信访办投诉。经过3个月后答复没有这个事。继而向宝安区检察院投诉。先电话给我说要好处我说我可以给你们几万她们说要全部。而我再去检察院时查询时就说让我回去等通知。(其实检察院电话里已经给我说你的钱是银行行长给取的违反规定要换了行长)这样我就等到了9月份才要到结果说没有这事。(后我又去了市局信访也是同样;答复让我去找省局。我倒纳闷了难道国家的监管机构都是拜设吗?如此重大社会性质的犯罪;为何没有人去管,还要老百姓活不活啊?我在2012年8月份到公明法庭要求拿判决书,法庭把档案里我的名字都改成了任国超了,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些国家的政府部门都是喝老白姓血的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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