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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工商银行单方毁约

南阳市工商银行单方毁约

1989年8月,本人在南阳市新华路储蓄所购买了1989年河南工商银行发行的‘最佳优化选择储蓄’。现在发现河南工商银行实属欺诈骗民行为;按照当时河南工商银行贴出的‘最佳优化选择储蓄’公告,我购买了100元,定期储蓄为21年。到期可领本息为8400元,到期时间为2010年8月25日。可是现在南阳市工商银行单方毁约,只按8年的活期利率计算,还说是上面银行的指示精神。请问;我存的是21年的‘最佳优化选择储蓄’。为什么只按只按8年的活期利率计算?以前我们对银行系统都非常信任,心想‘银行’行为就代表着国家的行为。不会有什么风险,所以就十分信赖‘‘银行’。现在看起来“NO”‘;‘银行’更不牢靠。银行的单方毁约让人费解,更让人难以接受,让人气愤。

南阳市工商银行单方毁约

1989年8月,本人在南阳市新华路储蓄所购买了1989年河南工商银行发行的‘最佳优化选择储蓄’。现在发现河南工商银行实属欺诈骗民行为;按照当时河南工商银行贴出的‘最佳优化选择储蓄’公告,我购买了100元,定期储蓄为21年。到期可领本息为8400元,到期时间为2010年8月25日。可是现在南阳市工商银行单方毁约,只按8年的活期利率计算,还说是上面银行的指示精神。请问;我存的是21年的‘最佳优化选择储蓄’。为什么只按只按8年的活期利率计算?以前我们对银行系统都非常信任,心想‘银行’行为就代表着国家的行为。不会有什么风险,所以就十分信赖‘‘银行’。现在看起来“NO”‘;‘银行’更不牢靠。银行的单方毁约让人费解,更让人难以接受,让人气愤。希望你们能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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