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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能否要回欠薪

法院强制执行能否要回欠薪

原公司从去年10月至今年4月,欠薪半年有余,多次追讨未果,于2010年4月30日正式向当地劳动申请仲裁,由于原公司不与理采,致使裁决书无法送答,原订由5月25日审理,托到了8月6日审理.现判决书下来,也只能采用公告的情况.
    另公司为贸易公司,因托欠房东房租,在6月30日主体消失.也无可执行财产,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三人,其中一人为法人,并在6月30日时写有欠我工资的欠条,承诺于7月31日前结清.7月上旬,另一股东电话告知我,说法人逃匿.工资得货款收回,找到他才行.以后我多次打电话催,均无下文.
    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但实际股东出资不足;股东三人均为同一地方人,且有一股东与法人是十几年的朋友.
    请问,此种情况,我如何追回自己的工资,法院强制执行能否追回!联系QQ309925608  谢谢 问题补充:
   目前问题是:
   第一,公司出资不足,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但实际并没有这么多,虽然有公司帐户,但是这是在注册时,通过专门的注册公司借资注册,注册通过后,公司帐户上的资金便全部划走了。成为空头公司。
   第二,公司在营运的过程中,需要用钱时,股东就从私人帐户拿钱出来用。公司帐户仅几十元.
   第三,公司的管理人员有三人,行政,法人,财务均就是三名出资人。
   对于此种情况的欠薪,股东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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