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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泗县法院涉嫌乱收费遭曝光 

安徽泗县法院涉嫌乱收费遭曝光 

安徽宿州市泗县农民韩桂英因征地纠纷,认为泗县国土资源局发布的补偿安置公告把法律赋予公民的听证权利从10个工作日擅自改为5日,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便一纸诉状将泗县国土资源局告到泗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其违法公告。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泗县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竟然一个多月没有任何回音。

    法院违法办案被指包庇

    2014年8月21日,韩桂英的代理律师怀自杰从北京赶到泗县,将起诉泗县国土资源局的诉讼材料交至泗县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接待的单法官请示汇报后,答复将按法律程序办理,一周后会告知是否受理。

    但遗憾的是,一个多月过去了,泗县法院一直没有任何答复,怀律师的助理于10月9日下午致电该院行政庭单法官了解案件进展,单法官答复第二天给结果。

    10月10日9时许,当再次询问单法官“是否立案时”,单法官却踢起了“皮球”,称自己不知情,同时辩解“审查材料后交给了立案庭,是不是立案了,要问立案庭”。

    针对泗县法院的说法,代理律师提出质疑:8月21日递交诉讼材料,到10月10日还没有接到立案通知,一个多月没回音,这就是安徽泗县法院的工作作风吗?难道《行政诉讼法》只是贴在墙上看的吗?

    北京法学专家指出,法院不顾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其公然违法的背后是充当地方政府行政违法的帮凶呢,还是拿法律当做儿戏?

    法院竟然出具无效票据

    职业举报人姚征亿经过了解核实后,随即撰写《安徽泗县法院公然违法,法律成摆设》一文,并于10月10日将泗县法院严重违法的事实予以公开披露。10月11日,韩桂英接到泗县法院电话,一名自称姓陆(音)的法官通知13号去法院立案。

    由于韩桂英远在北京怀柔区的女儿家,只能委托家里亲属去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据韩桂英的亲属透露,13号上午去了泗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收了110元,给了两张票据,一张案件编号为(2014)泗行初字第65号的50元诉讼费收据,另一张为60元的特快专递邮件收据,但两份收据均没有加盖单位印章。

    经过仔细辨认,发现这份“特快专递邮件收据”的日戳为手写日期,收件人地址栏为“法院专递”,地方附加费栏填写的为60元,收寄人员签章为一个手写体“邓”字,而该收据的左下角明确提示“此据盖有日戳名章为有效凭证”,反过来说,这份没有日戳名章的收据为无效票据!

    北京律师认为,不管怎么说,这两张票据是从泗县法院开具出来的,法院就有责任对此解释清楚。

    法院涉嫌乱收费再遭质疑

    对于基层法院收取“快递费”的做法,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称,法院的收费都是死规定,如果多收了,可以要求退还。

    泗县法院则解释说:“快递费是邮局收的,整个宿州市都收。”而实际上,这60元的快递费和50元的诉讼费就在泗县法院立案庭的同一个窗口交纳的。

    其实,就在20天前的9月15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韩桂英诉泗县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仅仅收取50元诉讼费,与泗县法院的说法并不一致。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显然,该办法并没有规定法院可以代收快递费。

    对此,我们不禁提出疑问:泗县法院明目张胆收取的快递费是否属于乱收费呢?如果是私设“小金库”,那么,该院近年来收取的相关费用是否也该进行审计了呢?

    “我曾于2010年举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法院违法收取送达费,后来法院及时纠正了错误做法,张贴告示予以退还当事人。”职业举报人姚征亿表示,针对泗县法院存在的问题,将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文图/姚征亿 王言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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