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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政法委舒晓琴书记、曾页九检察长的公开信

给政法委舒晓琴书记、曾页九检察长的公开信

舒晓琴书记、曾页九检察长:你们好!
    因为我在政法机关干警社会公开招考中,被南昌市人事局诬陷“个人参与打架,兄又因此被拘留”而取消政法资格,并以政审不合格者身份被发配到集体企业。去年12月3日,我向江西省检察院提交了控诉,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立案,或给我不予立案告知书。
    一:我要求立案的依据是:
    1,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党组织党组织查获的南昌市人事局公文。公文中白纸黑字诬陷我 “个人参与打架,兄又因此被拘留”;
    2,对“打架拘留”之说,人事局拿不出任何证据,而且事实上,我和兄从来没有“打架拘留”的经历;
    3,这起诬陷事件造成的损害是:
     A :我兄经不住打击,精神失常,对此,有江西省精神病院多次住院治疗记录为证;
     B:我被含冤取消政法资格,以政审有问题者的身份被发配到集体企业,我的政治人生前途遭重大打击.对此,被查获的人事局公文已经记录了这一点;
     因此,这起诬陷事件给我兄弟两造成的损害时实质性的、是巨大的!诬陷者已涉嫌犯罪!
     二:我要求检察机关给我《不予立案告知书》的依据是:
     1,刑事诉讼法86条:检察机关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最高检察院针对86条执行问题的答复函:只要是由被害人控告的,即使不归检察机关受理,都必须给被害人书面告知书。
    在这样的情况下,江西省检察院给我的答复是:“您反映的情况,不归检察机关管辖”,对我要求立案或给我《不立案告知书》的请求,省检察院不予理睬!
   《不予立案告知书》是我依法提起复议和向法院提起自诉的必需材料,检察机关的做法,使我无法行使这样的权利!如此,检察机关在这起案件中,非法摆脱了其他政法机关的监督制约,一手遮天!因此有理由怀疑,其中涉嫌违法违纪!这是国法不容的!!!
    强烈谴责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在这起事件上,作出支持下级检察机关违法、蔑视被害人诉讼权利、无视国法的答复!
    我将前往省检察院质问:

    1,政府官员诬陷老百姓要达到什么严重后果,才够立案标准;

    2,省检察机关为什么公然违反刑诉法86条和最高检的文件。

    我将及时把在省检察院质问的情况告诉关注此事件的网友们。
    呼吁更多的网友关注这起南昌市人事局对底层老百姓的诬陷迫害事件及检察机关对此的所作所为!
   
      政府的诬陷行为,造成被害人一个精神失常、一个政治人生前途被毁。。。,对此,省检察院的答复是:检察院不管这样的案件!!!

                被害人:刘午阳    2011年1月25日
情况通报:
   昨天我到了江西省检察院。检察官要求我把证明我被诬陷“个人参与打架,兄又因此被拘留”而取消政法机关录用资格的书面证明,即南昌市人事局写有这个内容的公文交给他们。为此,今天我将再次到省检察院交这份材料的复印件。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党组织知道这个情况后,也非常高兴,再次告诉我:如果检查院需要原件,他们将立即把原件从党组织的保险柜中拿出交给省检察院。
   后续结果,我将及时在网上告诉所有关注此事件的网友们。
   发生在政法机关国家公开招考中的这起陷害事件,不但导致我政治前途、人生命运遭受沉重打击,而且导致我兄因此精神失常。。。若果这样的事件检察机关都认为后果不够严重,不够立案标准,那真不知需要什么后果才够立案标准?
   期盼省检察院的结果的不但包括我及家人,还有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党组织,他们也急切盼望知道到底是人事局哪个或哪几个官员干的这起诬陷勾当!!!
此前,省检察院给了我明确的文字答复:检察院不管这个案件!我因此激动而愤怒!
    在我向舒晓琴书记、曾页九检察长反映后,如今,省检察院叫我将材料交给他们,他们一定会极其严格地按法律制度办,绝不会枉法!我因此有了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把一切置于阳光下,即是对我依法维权的监督,也是对舒晓琴、曾页九领导及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监督!
    请所有关注社会公平正义的人们,都关注舒晓琴书记、曾页九检察长领导的检察机关将如何处理这起案件。我将及时把案件进展情况“直播”给大家!
    网友们:春节后再见!
特大特大的好消息!

省检察院曾页九检察长亲自(亲自啊)指示省检察院举报中心:

必须严格依法律程序,处理此案!只要达到立案标准,坚决立案查办!决不袒护!

之后,省检察院举报中心的检察官也对我说,检察院一定会按照法律程序办案,要我放心。。。

敬请社会关注正义事业的广大人民群众,关注该事件的进展,看看具体是哪位“公仆”犯下了葬送我兄和我人生命运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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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我,他们将我的控告材料按照程序移交给了曾页九检察长做最后审批。该如何处理,现在就等曾检察长的审批结果了。

      重申最高检察院颁发的《检察机关立案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在国家招考录用学生、公务员的工作中,徇私舞弊,使合格人员被取消资格,致使本人或亲属精神失常的,必须立案;

      2,对他人实施报复陷害,致使被害人或亲属精神失常,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害的,必须立案。

      相信有曾页九检察长最后审批把关,国法一定不会被践踏!正义一定会得到伸张!

      请大家关注后续“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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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省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我,他们还在等待曾页九检察长的审批回复。

于是,我又打电话给曾检察长询问。曾检察长还是坚决地答复我:一定会严格按国法处理,我尽可放心!

有赠检察长这么答复,我就耐心地等待曾检察长的批复结果吧。

继续呼吁广大网友关注我后续“直播报道”!

原文出处[江西论坛]:http://bbs.jxcn.cn/dispbbs.asp?boardid=34&Id=363864&page=1&sta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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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
现在暂时还没有省检察院的消息。我在继续等待曾页九检察长的审批结果。

曾页九检察长说的话:只要符合立案标准,坚决立案;任何侵害群众权益,触犯刑法的人,别想在他手中逃脱!相信曾检察长!



原文出处[江西论坛]:http://bbs.jxcn.cn/dispbbs.asp?boardid=34&id=363864&page=0&sta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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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情况通报:
   今天下午我到了省检察院,举报中心的姓查的检察官是这么对我说的:
    1:因为省检察院不知道南昌市人事局为什么要以“个人参与打架,兄又因此被拘留”的虚假理由取消我政法录用资格,因此无法确定到底是报复陷害,还是徇私舞弊,所以不能立案!并要求我自己到人事局去问个明白!
    2:只有归检察院管的,才给《不予立案通知书》,不归检察院管的,是不给《不予立案通知书》的!!!
针对查检察官的上述说法,我给予了愤怒的回击:
    1:查清案件真相,之后确定罪名,这正是检察机关立案的目的所在!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省检察院竟然以因为不了解情况,所以不知道属什么罪名的理由,拒绝立案!竟然要求我自己到人事局查清情况!
    “个人不能调查自己的问题”,这是我国的组织原则,省检察院如此,不是在刁难我,就是在教唆我违法犯罪啊!这是省检察院在玩忽职守!这是腐败!如此,造成严重后果,就是玩忽职守罪!
    2:刑诉法86条和《检察院刑事工作规则》规定:只要是被害人控告的案件,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必须给被害人《不予立案通知书》!
    但省检察院却说:“只有归检察院管的,才给《不予立案通知书》”!既然归检察院管,却给被害人《不予立案通知书》?江西省检察院啊,我要问你们: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你么此前做了多少这样的事啊?你们疯狂了吗?!归检察院管的案件,你们却给被害人《不予立案通知书》!你们这是在犯罪啊!
     但查检察官最后说,对我的控告怎么处理,领导还在讨论中,要我等待!
     我等待着曾页九检察长的对我的控告如何处置的最后定夺!
     曾检察长说:任何犯罪人员决不会从他手中逃脱审判!
       呼吁大家关注我的后续直播,看看省检察院最终如何做到不枉法!  


原文出处[江西论坛]:http://bbs.jxcn.cn/dispbbs.asp?boardid=34&id=363864&page=0&sta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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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页九检察长亲自告诉我,他一定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处置我的控告!!!
现在怎么会这样的结果???
究竟是我胡搅蛮缠,还是省检察院在这起案件的处置上,腐败到了疯狂的地步???
呼吁大家说说看法,以便我或省检察院,或曾页九检察长正确行使权利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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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页久检察长今天在电话里告诉我:只要达到立案标准,坚决立案!一旦立案调查了,不管查到谁,不管他官多大,都必将严格依法惩办!绝不姑息!
多好的检察长啊!有这样的省检察长,江西的公平正义事业值得4千多万江西人民期待!!!
敬请网友关注后续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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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继续期盼着曾页九检察长的审批结果。。。
曾页九检察长亲自对我所说过的话(只要达到立案条件,坚决立案查办!不管查到谁,不管这人的官有多大,绝不姑息!)一直在我耳边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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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接到了曾页九检察长打来的电话了!他要我耐心再等待几天,说省检察院一定会严格按法律程序办,要我尽管放心!
多好的检察长啊!我对公平正义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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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等到曾检察长关于是否立案查办的结果,今天下午我将去电话询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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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省检察院告诉我,要我再耐心等待。
我坚信,曾检察长一定会按照他亲自告诉我的那样,严格依法处理、只要达到立案标准,坚决立案、不管查到谁,绝不枉法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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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起陷害事件,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党组织极其重视,并查获了南昌市人事局诬陷我的书面铁证!在这份盖有人事局公章的书面铁证上,人事局写道,我因“个人参与打架,兄又因此被拘留”的问题而取消政法录用资格,并发配到集体企业!
江西电力学院及其上级省电力公司组织部门已将这份铁证复印给了我,继而我又将它交到了省检察院!
江西电力学院党组织告诉我,该铁证的原件已经十分安全地保存在党组织最安全的保险柜中,如果省检察院需要,他们将立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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