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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啊!

无奈啊!

我在一家私人工地上班,2008年9月13日晚上,老板娘打电话跟我说工地上的某某工人偷东西被发现后逃跑了,我一听就告诉老板娘那人象我借了800元钱,身份证现在放在我这,于是老板娘就叫我过去下,到那后他们让我把那人的身份证交给他,我想如果自己把身份证给了他们自己的那800元钱就要不回来了呀,于是我就不肯给,这时我们就拉扯了起来(当时老板娘和她母亲和她儿子跟我四个人在场),拉扯过程中不知怎么的打到了老板娘的母亲,这时她母亲就不答应了,一定要报警,过了会我就被带到派出所,警察随便问了些问题,也没做笔录,到了第二天14日早上10点左右,也就刚好12小时,我才被放了出来,当天我舅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找老板,刚好老板没在,我舅舅就跟老板母亲说了几句,也没什么就是说如果还在那干的话,就没事了,不在那干了的话,就还没完,到下午我们过去结工资拿床铺时老板特别发火,还说我敢到他那威胁,这事还没完,就为你舅舅的话,我也要你拘留几天,第二天15日早上8点我跟老板娘商量好过去拿钱,于是我就过去了等到上午10点左右,老板回来了,看我在那,问了句昨天怎么不把东西拿回去,我说昨天您发火,我不敢拿嘛,这时老板就走了过去,他打了个电话,过了一会警察又过来了,叫我到派出所去下,打架的事还没说清楚,于是我就跟他们过去了,这回他们给我做了笔录,还找来了几个证人,说我打人了,我一直说自己没打人,是不小心打到的,一直到晚上10点左右派出所准备将我送到看守所,到了市局,领导没批,于是有把我带回了所里,途中,给我家里打了个电话,就说了下我因打架的事被带到了派出所,就挂了电话,我在所里待到16日早上8点多,他们再次把我带了过去,准备让领导批,局领导没批,于是他们又把我放了,回来以后我买了点东西准备去向老板母亲认个错,大家调解下算了,等到我过去,她就说这是还没完,把我赶了出来。我想问下自己这事会不会被拘留,派出所有没有不当行为,如果对方一定要追究,自己怎么办好,怎么解决这件事最好。调解上是不可能了。(注:老板母亲已经80岁。)如果自己出去躲下行吗?老板兄弟在公安局的,已经是处级以上的官了,他母亲也没什么伤,就是眼角被带到了,有点乌青,证人当然是工友了,还是后来上来的,没看到过程,当时就我跟老板他们家几个人在场的,后来过来的工友也被拉过来指证我打人了,主要人家有钱有势,为的是一口气,这不用说了,所以麻烦啊!至于那小偷当时抓了个收脏的,偷东西的跑了,没抓到,其实没丢东西,当时就被发现了的。告人家我怕以后混不了了。苦啊!到现在人家没肯罢休的意思,派出所都没结案。希望帮忙详细分析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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