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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

我驾车撞到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交警判我全责,我带他到做了医疗鉴定,头部受伤属于十级伤残,那人出院后以有时头晕身体没力气为借口迟迟不肯结案(他原来患有高血压),像这种交通事故如何结案?另外,他在家疗养的误工费、营养费、医疗费是要不要我承担?保险公司能够报销这些费用吗?可不可以利用法律手段提起上诉,申请结案呢?
你没有必要起诉,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
当然也可以拒绝赔偿,
由对方向法院起诉
看来对方很聪明,头晕是最没办法界定的事了。原则上来说,如果已经定残,就算结案了。至于医疗费用、营养费用问题,你可以拒绝支付,而保险公司通常很难接受非医保类型医疗费用以及与伤情无关的费用支出的。

但是,你主动提起诉讼是没有必要的,你可以拒绝支付相关款项(包括医疗费用),如果对方不服,让他去起诉好了。

当然也不是说全部费用你都不付,至少应付的赔偿还是要拿的。
这个问题首先你看看交通队给你出的现场检验报告,如果说你是全责的话,那么有管的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的确是应该由你出的,你上网看看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那个上面都有相关的计算公式,,但是相对的钱听少的,因为关于误工费什么的都是按照那个标准计算出来以后乘以10%(因为鉴定是10级伤残,要是9级就是20%,八级就是30%,以此类推,当然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这些实际支出你要全额支付),当然上面 的情况都是说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话,要是想私了就很容易了,谈好了以后记住让它给你出收条和协议什么的就没什么事情了
       其实这个事情就是交警大队处理,给你们调解一下达成一个协议(交通队只有调解的权力,还要你们双方都同意,除此之外他们没有什么强制权力),然后你们按照协议履行就好了。
       如果说对方总是拖着不想结案,那你就告诉他去法院立案(只能对方去立案,你没有权利起诉,因为你没有诉权,另外如果你一请求法院结案等理由起诉,法院会以诉讼请求不明确为由不予立案),如果对方既不立案又经常骚扰你,你可以报110,或直接以对方侵你人身权为由起诉,这样对方应诉的话必然反诉你撞人,这样法院就会合并审理,也可以迅速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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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面火焰说的情况,最好你告诉对方要是起诉的话让他追加保险公司做第三人,这样可以连保险公司那边的情况(什么赔什么不赔一起弄清楚,省得你赔给对方钱后还要找保险公司麻烦,这样一并解决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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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只是依据不是判决,你双方可以以此为依据协商赔偿事宜,对你如何赔偿并没有约束力。只有法院判决才有约束力,法院会依据事故责任,伤害程度及你的承担能力综合考虑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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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的各位了
我的律师朋友也告诉我不必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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