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房产纠纷(急)

房产纠纷(急)

爸爸在镇上买了一块地,是在国土所买的,想让我们三兄妹一起建房,住在一起。买地的钱全是我爸一个人出的,为了一样对待,爸办了三份土地使用证,分别是我们三兄妹的名字。才开始是打算我们三兄妹每人一个门面的(有三个门面),后来建房时,我姐夫没拿出那么多的钱,在建房时多次要他们给钱,他们都拖,还要我爸妈帮他借钱,最后他们只给了11万8千元钱,按这里的房价的话,大概只有一个套房的钱。再加上平时我姐夫他们对我爸妈也不是太好,回来时东西都很少给爸妈买,而且姐夫的那边家人不懂理,所以后来那个本来想给姐夫的门面没给他了,我爸自己拿了,最后只给了他们两个套房(他们只给了一个套房的钱,另一个可以说是送给他们的)。由此我姐夫他们不服气,想要门面,并闹事,过年前他的一个姐姐在我家闹事,踢坏了我家的一扇门,随后他的姐夫又来闹事,砸坏了我哥店子里的东西。所以,我爸坚决不再把门面给姐夫。
    我想问四个问题:1、我爸有权不把那个门面给我姐夫吗?2、送给姐夫的那个套房可以再要回来吗(那个套房他们简单装修了一下)?3、我爸给姐夫办了一份土地使用证,他们可据此要一个门面吗(买地的钱全是我爸出的)?4、买地我姐夫没给钱,那我爸有权申请让我姐夫的那份土地使用证作废吗?
    房产证都还没有办理的,建房前说三兄妹每人一个门面的事没签协议的,送给姐夫的那个套房也没签协议的。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