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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打击传销

强烈要求打击传销

我叫李松林在08年9月27日我女朋友张红梅(本在汕头)被他一个表哥骗到茂名做传销至今未归也联系不到她人(经过多方面的推断是做传销)由于是她表哥她家里人一直想通过劝说(电话关机打不通偶尔上网遇到)把她放回来开始他老是回避这个问题。后面干脆说不在他那里。现在他网也不上电话也打不通。今天(10月15号)我到派出所报案他们因我女朋友已经成年(23岁)说她有她自己的行动自由,要是出事她可以自己报案因此他们不接受此案。很多人都知道被骗去做传销是没有一点自由的她怎么能自己报案?要是等到出了人命再去查又有什么意义呢?为什么现在的骗子这么猖獗,难道我们受害人就只能认倒霉嘛?难道这就是他们所谓的法律空子把他们没办法了吗?这个社会就真的没有一个人值得相信吗?人与人之间完全没有了信任这个社会将是什么样的一个社会?
你必须要有事实证明她在违法传销.
为了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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