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这样的处理公正吗

这样的处理公正吗

我母亲因与未交住宿费急于搬走的学生讨要住宿费起了争执,被他们四人打伤(胸部软组织受伤),在家打吊针消炎治疗20多天,至今还需用药止疼。我在事发次日报案,当时民警要我们回家治疗要紧,案件交予他们处理。至今两个月,在我们催促下,昨天民警又叫我们问话,他说:“母亲因多要20元的住宿费有错在先,而且没什么伤势”,并以我当时不在事发现场阻止我申辩母亲伤势的话语,(母亲疼痛治疗的那20多天,我们承受的伤害和担心只有我家人和给母亲吊针的医生能证明)而且只判给我们900多元医疗花掉的费用,而我们在县医院检查所用的费用因不是市级医院而拒付,学生只交所欠共40元电费,多收的共80元住宿费也拒付(母亲被打后,他们出去凑470元扔到我家院里就走了)(注:四名学生住宿期间,每晚11点多还去外面及时转悠,而学校晚自习最迟10点关灯,学校到我家最多10分钟路程,家附近因发生几次学生打架不太安全,他们平时常聚集许多外面学生来我家吃饭,喝酒,母亲怕出事不让他们晚出,不让带外面人来,也曾4次催促其搬走,屡教不改之下,母亲只好告诉他们要么交70元住宿费,当天搬走。要么这学期每人住宿费多交20元,当地标准100元/人.学期),而民警却说是怪我母亲一开始就要这么不听话的学生,也没理由每人多收20元。
    我们求的就是个公正,如有错也请律师指出,我们甘愿伏法,我渴望尽全力寻求公正,严惩不公。急求答复和帮助。谢谢了

什么是证据

今天拿去证据证明母亲多要的20块钱的原因,却被人不分青红皂白给赶了出来,很难过,也很无奈,不为这点钱,我们要的公正错了吗,到底什么是证据,我们苦苦找的证人证据抵不上人家一句话,找的理也没地方说,不禁想起“建设服务型政府,一切为了人民.......”,挺搞笑,想借一把梯子,站的更高一点,能否看到异样的风景。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