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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余年在欣欣向荣的中国得不到任何身份证明

40余年在欣欣向荣的中国得不到任何身份证明

一个人在一个地方生活了40余年,当地不给落户,出生地户口已注销,导致其子女在中国没有任何身份证明,学业被迫中断,婚姻无法完成,请问这种情况,当地派出所户籍科有没有责任?谢谢,请有识之士指点!
本人邮箱 xcasim@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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