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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敲诈,求助!

超市敲诈,求助!

妹妹今年23岁,上周,因一时贪小,在上海某大型超市,偷拿了价值300多元的物品,被超市录像记录,并被超市保安发现,于是保安威胁妹妹赔偿超市2000元钱,否则就报警处理,妹妹怕被拘留,于是支付了2000元钱,并留下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保安才放妹妹走,妹妹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后的收据。虽然事情结束了,但是妹妹还是怕超市之后再报警,请问如果事隔几天后超市是否有权利再报警?妹妹已经支付了货款,并赔偿了2000元,是否说明妹妹和超市已经达成协议不追究妹妹的法律责任了?但是妹妹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超市拿了2000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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