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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屋水果不讲诚信恶意赖账不付劳动服务费

自然屋水果不讲诚信恶意赖账不付劳动服务费

我司于2015年2月1日与重庆俏果汇商贸有限公司(也就是自然屋水果和三丰果业)签订品牌视觉设计服务合同书,对其自然屋品牌进行LOGO设计和VI设计,在他们支付了首期款后,我司开始进行LOGO设计,LOGO设计于2015年3月1日由他们公司法人代表也是一直的项目负责人胡海君签字确认。

按照合同约定,LOGO设计确认完成后就应该支付项目进度款,并进入VI设计工作。但是到现在他们一直没有支付进度款,以种种理由拖欠,在开始还要求我们赶快进行VI设计工作,他们杨家坪店要开业急需VI设计,给我们的理由是他们的货款收到后就马上安排给我们,并承诺在2015年3月25日之前一定支付进度款。

出于友好合作的态度,我们理解客户的苦衷,所以也就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了VI设计,到现在VI设计项目已经全部完成。

但是现在面对的问题是,他们以种种理由不付款,并且对他们已经签字确认的LOGO设计提出模糊不可的说法(也就是以现在觉得不满意为由),我们提出的疑问是如果这个LOGO不满意,为什么你当成要签字呢?并且按照合同要求如果对已经确认的工作再重新设计或者修改的话,我方有权利增收设计服务费。

所以我们也专门与他们进行了几次沟通无果,他们就是赖起不付款,并且还要继续使用我们设计的LOGO。在合同里,有明确条款表明:乙方(我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在正式交付给甲方之前和甲方付清合同款项之前享受所有权、著作权、知识产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将本合同设计作品的所有权、著作权和知识产权转移给甲方。 甲方在余款未结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2倍。

我司都提出疑问:既然你对已经签字确认的设计作品不满意,为什么在开的每家店铺里都要使用我们的设计作品,你既然继续使用我方提供的设计作品,那就意味着你是接受我方设计作品的并且有义务按照合同条款支付项目款项。如果你不满意我们的作品,你完全可以拒绝使用我们的作品,并且提出终止合同,履行退回设计作品使用手续。这明显是一种恶意欺诈和耍流氓耍赖的不道德商业行为。也藐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严重侵犯我司的知识产权和创作权以及著作版权。

并且他们拿我们的设计作品自己拿去擅自使用。本次服务仅是对品牌LOGO和VI进行设计,他们自己拿去根据自己的想法乱应用在门头和店面里(门头和店面的设计并非是本次合同规定的我司服务范围,而是他们私自找的装修公司和广告制作公司),所以就算是应用里出的问题,也不能作为否定和拒付我司品牌设计服务费的合法合理合情的理由。

我们多次于这家公司友好沟通无果,他们每次都是恶意赖账不付款,我司万般无赖情况之下,只好来此平台寻求帮助,希望有专家帮助我们小微企业顺利讨回劳动服务费,并且对这种恶意赖账、不讲诚信、藐视法律的公司,骗用设计公司设计作品,不遵守相关知识产权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以让设计同行朋友和消费者认清这种黑心商家的真实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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