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公司也是盐政执法者
盐业公司也是盐政执法者
目前,中国盐业企业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食盐专营企业(盐业公司),从事食盐批发业务,通常挂盐务管理局牌子,政企合一;另一类是制盐企业(盐场),体制形式多样,大多为国有企业,隶属各地方政府部门。
全国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盐业公司和盐业局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盐业专营制度实际上是在各地区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由政企合一的盐务局以及盐业公司组织实行的。盐业公司既是食盐的经营者,同时又是盐业管理的政府管理部 门,还掌握着企业赖以生存的食盐计划生产指标。在这种管理体制下,盐业公司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无法做到公平行政公正执法。其结果就是各盐业公司为获取 利益的最大化“吹黑哨”。
行政开支最终转嫁消费者
全国各省市的盐业公司,除了专营销售盐品外,还承担着盐业行业管理和盐政执法的工作。在“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形式下,盐政管理(包括执法队伍和执法费用支出)的行政支出也由各地盐务部门承担,成为食盐销售的成本。
浙江象山县盐务管理局负责人称,盐务管理局承担着维护辖区内老百姓用盐安全的职责,但是上级却从未给盐务管理局发放过经费,巡查车辆人员工资,都是各地盐 业公司自己承担。据介绍,学校、工厂等人口密集区,盐业公司执法人员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是否使用私盐,是否使用加碘盐。此类盐政行政经费开支,由盐 业公司自行承担。
有人认为,盐业市场化将可能导致食盐价格上升,但事实的情况可能恰恰相反,据估算,如果取消垄断专营,北京市碘盐的价格可保持在893元/吨,合0.45 元/斤/袋。按国家计划,北京市每年销售的食盐总量为12.60万吨,这样算来,如今北京市消费者整体每年就可以省下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