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华在法庭受审新闻背景:这篇悔过书是在检察机关对吴建华立案侦查期间,吴建华在江西省看守所度过自己55岁生日那天写下的。
忏悔人:吴建华
原任职务:江西省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09年12月23日,吴建华被江西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案情简介:2002年至2008年,吴建华利用职务便利,在服务企业、招商引资、分管经济等工作中,非法收受32人贿赂共计258.3万元。
1954年3月,我出生在江西省进贤县下埠集乡一个农民家庭。55年后,我在牢房里度过了我的生日。抚今思昔,不禁黯然垂泪;面壁思过,倍感悔恨万千。
曾经告诫自己,要做一个“清官”
我记得小时候,因家境贫寒,念书念到初中二年级我就被迫辍学了,拜师学木匠手艺以图生计。1970年11月,16岁的我有幸被招进进贤县农机修造厂当了一名学徒工。我从钳工、电工干起,一步一个脚印,逐渐走上了领导岗位,历任班长、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等职。后又任新余市经贸委主任、开发区书记、市长助理、副市长。
2008年10月,我被“双规”审查。30年前我加入中国*,30年后却身陷囹圄。不是历史给我开了一个玩笑,而是我自导自演了一部人生悲喜讽刺剧。
我曾经暗下决心,要做一个“好官”。我体察底层百姓疾苦,兢兢业业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获得过很多荣誉。
我也 曾经告诫自己,要做一个“清官”,珍惜机会,知足常乐。我也曾小心谨慎,多次拒绝或退回人家所送的钱物。
违背了自己以前的决心誓言
然而不幸的是,我也像众多贪官一样,未能走出这样一个“奋斗——成功——辉煌——放纵——栽倒”的腐败怪圈,在自己人生事业的巅峰,最终还是栽在金钱上,倒在“贪”字下,成为又一个反面典型和又一部警示教材。
随着事业的成功,职务的升迁,赞誉的增多,诱惑的加大,我渐渐放松了对“糖衣炮弹”的警惕与抵制。近几年来,我先后多次收受30多人所送的钱物共计人民币230多万元、美金1.9万元、港币5万元、台币4万元。人数之多,次数之多,金额之多,我压根就没有在意过,到检察机关交代后,才猛然惊醒,触目惊心!
我不仅辜负了党和人民的培养与期望,也违背了自己以前的决心与誓言;我不仅违反了党纪政纪,而且已经触犯了法律。今天我才真正体会到“一失足成千古恨,一念之差毁终生”的现实含义。
面对表扬赞叹,我有些飘飘然
我忘记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能为老百姓办事,而绝对不能利用职权谋取任何好处。忘记了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准则,与一些客商打得火热,错误地认为收下他们送的钱物,就是没有官架子,有亲和力;认为和他们打成一片,有利于招商引资,根本没有想到这会损害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结果是,客商招进来了,经济搞上去了,自己和其他一些干部却倒下了,“进”来了。
我长期从事经济工作,由于工作的性质,我几乎每天一上班就要和大大小小的企业家打交道。刚开始时,我还有所警惕,对他们送来的钱物,也曾坚决拒绝或退还过,但久而久之,人熟了,我也拉不下面子了。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思想防线全面崩溃,正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我在新余开发区担任书记四年,开发区由一个“没有外商、没有项目、没有资金、没有道路,只有一张规划图”的状况,一跃成为全省名列前茅的三大工业园区之一。面对表扬和赞叹,我有些飘飘然了。听到一些投资商说的赞扬话,感到很顺耳,很够朋友,哪里还会去拒绝人家送的钱物!权力大了,社交范围广了,送钱的也多了,自己也无所谓了,从而铸成今生大错。
说实在的,对近一两年送钱数额很大的企业老板,我也不是没有拒绝过,钱放在家里后还想退回。但最终由于心存侥幸,错误地认为,反正我一没有为他们违反原则办事,二没有向他们伸手索要,送来了收下也无妨。又想到自己已经50多岁了,辛辛苦苦大半辈子,下一届就要退下来了,有人送钱时如果不收一些,以后就没有人送了。这种错误的思想、扭曲的心理,为我铺就了通往牢房的道路。
职务高了,我对自己的要求反而降低了。平常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资料,我根本就没有认真学习过或没有时间学习,错误地认为拜年贺节送礼是传统习惯,自己没有必要那么认真,成为另类,连朋友都没有了还当什么官?就这样一步一步,我由一个曾经的先进模范变成了阶下囚。
俗话说:“有什么都不要有病,坐什么都不要坐牢。”此时此刻,文字,表达不了我悲哀的情感;语言,诉说不了我懊悔的心境。可是,悲伤、懊悔又有什么用呢?我不怨天尤人,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
作为儿子父亲丈夫兄长,我都是不成功的
我对不起已年近八十且体弱多病的老父老母及家人。我在兄妹八人中排行老大。我过去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曾经是父母亲引以为荣的骄傲,是弟妹们心中的偶像,是村里乡亲们眼中的能人。在我们家,我几乎起到顶梁柱的作用。
可现在我这个老大获罪坐牢了,对老人家、对全家的打击有多大!妻子儿女跟着担惊受怕。每念及此,难忍潸然泪下。事到今天可以说,我作为儿子、父亲、丈夫、兄长都是不成功的。不忠不孝不悌,从官员到囚徒,从天堂到地狱,若非亲历,常人不可能体味到这种凄凉。
我的案件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我平生第一次上囚车、戴手铐、进监牢,与一些原来不屑一顾的其他各种犯罪嫌疑人关在一起,巨大的反差使我想到了罪有应得。
我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在此特试作一首忏悔诗,或许能表达部分我此时的心情:少小离家图报国,跬步艰辛奋斗多。五十功名如尘土,一朝顿悟乃南柯。倘持清廉本无憾,恣意纵情自折磨。悔不当初裹盔甲,恨留今日叹蹉跎。
吴建华简历:
吴建华,男,江西进贤人,1954年3月出生,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78年10月加入中国*,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西电工厂副厂长,江西电工厂厂长,江西电工厂厂长、党委副书记,江西电工厂厂长、党委书记,新余市经贸委党组书记、主任,新余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新余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新余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中共新余市委常委、新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06年12月任中共新余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新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工作分工:协助市长分管经贸委、劳动保障、外经贸、安全生产、外事侨务、国有资产管理、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市政府驻外机构、质量技术监督、海关、检验检疫、邮政、通讯、无线电管理、烟草、盐业、石油、医药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的联系、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