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贫困大学生鸣不平——贫困不应成为被歧视的理由!
我是某公立大学的一名在校生。近期目睹学校诸多所谓“规定”一再损害到贫困生的利益,甚至是对贫困生的歧视,令我不能沉默下去。我虽不是当事人,但自诩还算个有良知的人,因此要站出来为那些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同学说句话。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每人每天29元的副食补助。我校在发放此补助时规定:凡未缴清学校各项费用者,不问原因,一律扣发补助,即使补交费用也不会将补助返还。首先,欠费学生未履行缴费义务固然不对,但我相信他们当中绝大部分是因家庭困难,无力按时交齐费用。据我所知,他们此前均以按学校的要求办理了学费缓交手续,有的已申请了助学贷款,正在审批,有的甚至已经审批通过,只是贷款还没发下来。学校不问缘由,将他们统统视为“欠费生”并予以不公正待遇,有失人情。其次,他们不交费是因为没钱可交。因此这些贫困生是最需要资助的群体。发放补助不优先考虑他们,反而将他们应得的钱扣下,这种做法于理难容!学校的态度,分明是对贫困生的歧视。一面堂而皇之地喊着构建和谐校园的口号,一面心安理得地做着“富者益富,贫者益贫”的事情,不知情理二字在学校管理者的词典里会做何解释?再次,每人每月29块钱的补助金是财政统一拨款,是按学生总数拨到学校账户的。我想知道那些被扣发的补助去了哪里?就这个问题,我和不少当事人都曾询问过校财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答案很统一:“那这笔钱去哪了?”“没了。”“没了是去哪了?”“没了就是没了,我怎么知道?”“交齐费用还能发吗?”“没了,给你发什么?”(财务处工作人员回答实录,且态度恶劣。)
有同学曾问相关部门,对“欠费生”扣发补助的规定从何而出。答复是:有文件,你去某某处查吧。到了某某处,还是一样的回答。各部门你推我,我推你,至今还无一人看到这份神秘文件的真面目。
问题还不止于此。在我对贫困生的走访过程中,牵扯出与此类似的问题不在少数。学校明文规定(这个文件我看到了):欠费生不得参评奖学金,不享受公费医疗,等等。难道经济贫困,就意味着没有资格品学兼优吗?我将以上问题反映到教育部信访处,答复“这个学校不归我们管”;吉林省教育厅工作同志的解释,中心意思是学校有权这样做。如此答复令人费解。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高呼构建和谐社会。何谓和谐?和者,从禾。从口,意即人人有饭吃;谐者,从言,从皆,意为人人有话说。不知看到我这些话的诸位,悠闲地点着鼠标的同时,是否会想到在我们身边还有为数不少的人,吃饭对于他们依然是一种艰辛,而代表他们说话的声音却少之又少。因此,我还不敢以为当今的社会是真正的和谐。贫困是事实,是当事者和旁观者都无以否认的事实。但,贫困绝不该成为被歧视的理由。我们的社会需要对贫困群体的真诚关注,我们需要倾听他们的声音,更需要有人站出来为他们的正当权益和人格尊严不被践踏而奔走呼号。这就是我所以不能沉默的缘由。
我的希望,不敢太高,不想为社会中的贫困者祈求各位先生小姐的同情和怜悯,也不想一味的抨击和责难;只是恳请大家记得,生活对于有些人,比对于我们显得更为艰辛。我们享受自己的快乐,不要以损害他们的幸福为前提,就足够了。但愿这小小的心愿不是奢望,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吧。——至少有梦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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