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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刘社会(左一)等4名被告人在海淀法院受审。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刘会民(左三)打起哈欠。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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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涉嫌组织盲人来京乞讨的4名被告人在海淀法院受审。4人中,因卖血患艾滋病的刘社会和刘会民是亲兄弟,张新丽、王丽分别是他们的妻子。据指控,2009年以来,4人采用殴打、辱骂等手段,组织多名盲人在五道口城铁站前、北医三院门前等地乞讨。据悉,这是2006年刑法新增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罪名后,北京首例以该罪名起诉的案件。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
本报讯 因涉嫌组织盲人来京乞讨,昨日,四名河南农民在海淀法院受审。4被告人在庭上不断强调没有殴打盲人,称不知道这一行为违法。据了解,这也是2006年刑法新增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罪名后,北京市首例以该罪名起诉的案件。
自称怕花钱未聘请律师
4名被告人中,刘社会、刘会民是亲兄弟,张新丽、王丽分别是他们的妻子。4人的年龄均为三十六七岁,小学文化水平。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以来,4名被告人经事先预谋,采用殴打、辱骂、言语威胁等手段,组织多名盲人在海淀区五道口城铁站前、北医三院门前等地进行乞讨活动。
昨日,4人被带入法庭时,患有艾滋病的刘社会戴着口罩,其妻、弟弟和弟媳低着头紧随其后。
在旁听席上,没有他们的亲属,也没有律师到庭为他们辩护。对此,刘社会等人表示,因为不想花钱,所以未聘请律师。
否认打人称不知行为违法
据了解,去年4月30日,公安机关接到匿名电话举报称,在北医三院路边有盲人乞讨。民警随即赶往现场,将4名盲人解救。经体检,4人全血、血清项目均有多项参数不正常,身体状况较差。通过调查,警方将刘社会等人控制。
“我根本没把这些盲人当正常人看,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平时看得不顺眼就打骂他们,4个人都曾经打过。”案卷材料显示,此前,被告人张新丽曾这样供述。
不过,昨日庭审时,她和其他被告人都否认了这一说法。
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4人不断强调自己没有打人,甚至不知道这一行为是违法的。其间,张新丽深埋着头,一直哭泣,声音也极其微弱。
不过,被告人王丽的说法前后不一,她先是否认打人,但之后,在被指证曾扇残疾人耳光时,又承认只是用手拍了其后背。
据刘社会称,他们从老家通过亲友找来会拉二胡的盲人,每天由四人分别带着外出乞讨。盲人乞讨的时候,他们就在一旁盯着,或者捡破烂,以贴补家用,到了晚上,他们再带着盲人一起回到暂住地。
“吃住都在一起。”张新丽称,自己一家四口平时的生活和几名盲人差不多,来京近一年时间里,八个人都没有洗过澡,谈不上虐待;而2010年春节,八个人都回了河南老家,春节后他们分别去几位盲人家中,盲人们都是自愿跟着他们来京的,因此更谈不上胁迫。
检方认为应量刑三年以下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社会、张新丽、刘会民、王丽采用暴力、胁迫手段,组织多名残疾人进行乞讨,应当以组织残疾人乞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恳请法官再给我们一次机会。”庭审时,刘会民表示。
法庭将择日宣判。
释法
“组织乞讨罪”取证难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七条增设的新罪名。该罪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有关媒体报道,有治安民警表示,对组织乞讨的比例不清楚,但应该为数不少。
对此,本案公诉人林洁认为,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于2006年6月29日通过,但是至今,北京才有了首例以该罪名起诉的案件,这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就是类似罪名取证难。
林浩表示,该罪名定罪的要件是“有无组织性、有无暴力胁迫”,但一般来说,由于嫌疑人要靠被害人乞讨谋利,因此实施的胁迫行为不会太严重,而多数被害人又没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常常在案发后,难以找到证据,从而无法定罪。
就本案来说,4名被害人同样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曾遭受肢体暴力,不过,林洁认为,因为4名盲人的证言一致,且4名被告人此前所做的多份供述、亲笔证词都相对稳定,能够与被害人的证言吻合,因此可认为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不过是否能定罪,还需法院判定。
谈及刘社会患有艾滋病,是否会影响量刑。林洁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刘社会患病应该不会影响对其定罪、量刑,不过一旦其罪名成立,在服刑期间,有关方面肯定会采取一定措施保障其人身权利。
追访
被告人 三兄弟先后来京组织乞讨
现年40岁的刘社会,是河南省上蔡县的普通农民,在家里排行第二,还有两个兄弟,分别是大哥刘建设、三弟刘会民。
上蔡县是艾滋病的重灾区,刘社会也未能幸免。
为几十块钱卖血染上艾滋
妻子张新丽称,十五年前,当地盛行卖血赚钱,一家人觉得靠种地务农一年也没有多少钱,丈夫便经人介绍也去卖血。“就卖了四五十块钱”,张新丽说,丈夫便染上了艾滋病。
当时,刘社会只有20多岁,女儿两三岁,妻子还怀着小儿子。
此后,他的免疫系统逐渐显现出问题,不能干重活、不能生气。张新丽描述,丈夫一犯病就持续低烧、发炎,一家人的生活雪上加霜。
在刘社会发病后,其弟刘会民的小儿子不知什么原因,也染上了艾滋病。
在老家物色盲人来京乞讨
为了讨生活,老大刘建设(在逃)最先带着媳妇出门打工。
“大嫂是唱戏的,戏班子里经常有拉二胡的盲人。”刘社会称,哥嫂出门闯荡几年后仍没能赚到钱,2004年起,便开始从村里带盲人到北京乞讨。
2009年4月,刘社会因为身体虚弱,泥瓦匠的工作干不下去了。经大哥指点,他开始来京帮哥嫂的忙。
同年9月,其弟刘会民养的几头猪因为饲养不当,全部死亡,刘会民为此欠下一笔债,便也来了北京。
根据4名被告人此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刘社会来京后,跟着哥哥刘建设学会了如何组织残疾人乞讨。刘会民到北京后,刘建设便离开了。此后,刘社会和刘会民便通过老乡、亲友,在上蔡县继续物色其他会手艺的盲人,最终,觅得54岁的刘民(化名)、40岁的盛正(化名)、49岁的孙旦(化名)和40岁的赵意(化名)。
威胁盲人“让你死在北京”
案卷材料显示,每天早上七八点,刘社会等4名被告人便分别带几个盲人出门,到人多、繁华的街区乞讨,晚上八九点钟再回家。盲人们出门时,会带好一天要喝的白开水,一日三餐分别是馒头、大饼和面条。
王丽说,为了防止盲人逃跑,四人会对他们进行辱骂,甚至威胁“让你死在北京”。而被害人盛正证言称,刘建设曾往刘民身上撒尿,而孙旦曾借机逃脱并向路人打听西红门派出所位置,但最后,还是因为迷路被找回。
对此,刘社会表示,自己也是被生活所迫,也曾讨过饭,但觉得残疾人乞讨更容易些。在他看来,刘民等残疾人在老家都是老光棍,生活困难,自己将他们带到北京乞讨,双方都能有口饭吃。
昨日,张新丽说,他们的女儿初中毕业后就出来打工,儿子目前还在读初中,“我们盼望着他读大学,从来不敢告诉他父母在北京的所作所为,只说是在收破烂。”
被害人 四人挤住5平米简易窝棚
“赶紧起床、赶紧走”,每天早上,房东武某都能听到4名被告人催促盲人的声音,晚上,他和老伴上床休息了,才听到这些“房客”回来。
武某的家位于成寿寺双旗杆村,刘家兄弟三人租住在此处一楼的平房内,月租数百元。二楼是武某搭建的简易窝棚,原来只用来堆放杂物,刘家兄弟来了后,便也租了下来给盲人们住,月租40元。
听刘氏兄弟许诺被骗来京
从一楼通往窝棚的楼梯,大约一米宽,非常陡峭。窝棚约5平米大小,棚高大约1.6米,一般的成年人在里面很难完全站直身子。窝棚内,几块木板支起一张大通铺,床沿四周的墙壁上糊着报纸。
在这里,一床褥子、一张被子,就是这些盲人的全部家当。
刘社会称,因为一楼放满了锅碗瓢盆,怕残疾人碰到,所以才把他们安排在窝棚内。但根据4名被害人的证言,最初,刘社会等托人与他们接触时,都是许诺到北京后“包吃包住、每月工资200元”,干得好还能挣大钱。
案发后四人被送回原籍
案卷材料显示,4名盲人每天大约能讨得70元,但都被刘家人收走。刘社会每凑够1000元就寄回老家,前后共谋利约6000元。
房东武某回忆,近一年时间,从来没有见过刘家人给残疾人吃肉。而在五道口附近开小卖部的王某说:“不论刮风下雨,都能见到(这些残疾人来这里乞讨)”。
据了解,案发后,4名盲人配合公安部门录口供后,被相关部门遣送回了原籍。
昨日,当地村支书介绍,盛正的父母已经过世,其回到老家后,便被安排去了敬老院,身体正在逐渐恢复中。对于在北京的遭遇,他不愿提起。此外,赵意已回到家中与父母团聚,每月领取部分补助。
但刘民、孙旦目前尚无消息,一年前,其家人已为他们报案称失踪。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