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跪求答案!!!
2011年2月23日16点40分,我在院内开一辆面包车(长安之星2代,空车)把一个收废纸壳的老爷子的脚压了,(压的当时老爷子就可以走动)当时就去解放军360医院看了,拍完片子说怀疑是轻度的骨裂,就打了石膏,七天后就可以确诊。两天后伤者家属又要求转到积水潭医院,专家诊断结果老爷子骨头没事,只是皮肉伤,不用拆石膏,也不用任何治疗,在家休息两三个星期就好了。现在伤者家属要求我赔付5万元的误工费,营养费啥的。这简直就是敲诈!(我觉得千八百的就绰绰有余)凭良心我这几天对老爷子家仁至义尽,请问这事情我该怎么办?如果上法院会判我该赔多钱? 问题补充:(2011年2月28号)我又和伤者家属谈了一次,但是解决不了,下一步肯定是要去上法院,我去朝阳区那里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了,律师说像我在这种情况只需要赔(1)医疗费(2)误工费(3)交通费,医疗费和交通费我都付了,误工费的话因为老爷子没有工作,所以按最低的工费算是一个月一千块。而且(如果对方想一直拖着)我也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我想请问:上法院我会被判赔对方多少钱都是什么费用?(如果可以请尽量具体点,有个情况是老爷子还没有痊愈,大概还要两个星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