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上千万煤矿被政府官员无偿转让给私人
我们是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花园办事处所属企业,丹东市煤炭工业实业公司,集体企业,经营煤炭生产。在2004年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的时候,花园办事处主任刘华新见有利可图,在不开职工大会的情况下私自把价值上千万煤矿无偿转让给社会人员连传平同时又给连传平编造一份假法人履历表及假文件[有证据]当时煤矿正承包给宋春光,承包时间为:2002.3.1-2005.5.1日[有证据]。在宋春光承包合同没到期刘华新和连传平找社会人员把宋春光撵出煤矿并霸占了煤矿[宋春光因煤矿被占无处伸冤含冤而死]。7年来这个煤矿年利润在400多万,至今还拖欠职工400多万没还,我们上告了7年都被转回花园办事处至今没给处理。刘华新主任说:告到哪都没用,就是告到*哪也得我处理。这样的官员如此霸道,纪检部门为什么对他没办法?!难道权真的大于法!我们不知道再去哪里讨回公道,希望全社会给与主持公道!
辽宁省丹东市煤炭工业实业公司职工,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