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为什么总是被强暴......
强暴”这个词似乎是近几年才开始流行的用语,从前我们习惯于使用“强奸”来表达同一个意思。
我手头有一本197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其对“强暴”与“强奸”是分别这样定义的:
【强暴】①凶恶而使用暴力的:~的行为。②强暴的人:不畏~|铲除~。
【强奸】男子使用暴力与女子性交。~民意(反动统治者歪曲地把自己的意见硬说成是人民的意见)。
由此可见,“强暴”与“强奸”本来是具有不同含义的两个词汇,然而现在大家似乎都比较偏爱使用“强暴”这个词来表达“强奸”这个含义,约定俗成,习惯成自然,所以我的标题也就使用“强暴”这个时尚词汇吧。但有时也不能胡乱替换,比方说“不畏强暴”,如果替换成“不畏强奸”就有些不妥了吧?
强奸,也就是说强暴这种行为,肯定属于犯罪行为。法律上有强奸罪这样一条罪名。(在正规的法律文件中,还是不能随便使用“强暴罪”这个说法的)。
然而,在如何证实强奸罪是否成立这个问题上,有时也很令人伤脑筋。据说,法医学是不承认客观存在强奸这种行为的。中国民间有句俗语:“好汉难操打滚儿逼”。这话有些糙,但话糙理不糙,望诸位见谅,俺们劳动人民说话就这么直白。这意思就是说,如果一个女人不想让一个男人那样的话,那个男人怎么弄都无法达到目的。因为经过一通折腾,男人刚刚调整好位置,只要女人稍微扭动一下,男人就会偏离方向,最后让男人累死都干不成。
但是法律上为什么强奸罪名能够成立呢?就如上述词条定义的那样,男子对女子施加了暴力,让女子心理恐惧,屈服于淫威,不得不在性交行为上配合男子,以免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危害。当然,也有那种先奸后杀毁尸灭迹丧心病狂的强奸犯,在满足了自己的兽欲后,担心遭受法律制裁,干脆杀死猎物,逃之夭夭。
还有一种情况,在男子对女子施加暴力的过程中,使得女子在生理反应上出现了一种意想不到莫名其妙遏制不住的兴奋,最后竟然会服服帖帖甚至积极主动的配合施暴者的强奸行为,自己则沉浸在被强奸的美妙享受境界中。据说这种情况还很普遍,大部分女子在经过前期反抗后,都会出现那种莫名的兴奋状态。
对此现象,心理专家会告诉我们说,这就是女人潜意识中的受虐渴望,有些女人就喜欢男人用粗暴的方式对待自己。据说有些女人会在梦境中幻想自己被某个男人强暴,梦醒过后不但没有恐惧感觉,反而会感觉自己的身心获得了某种满足。
大部分强奸行为,基本上都会化解在施虐者与受虐者之间的默契中,出现所谓的快感。这恐怕就是法医学不承认强奸行为客观存在的原因吧?
动物界似乎也有强奸行为,但基本没有成功的强奸案例。比如牛马驴等大型动物在发情期会出现雄性追逐雌性的现象,雌性在前面跑,雄性在后面追,只要雌性不想让雄性干自己,最后雄性都干不成。因为那类动物只有一种交配动作,就是雄性需要从后面把自己的身体趴在雌性身上从后面顶入。客观上讲,这样交配看起来就很费劲,更甭说强奸了,几乎是不可能完成强奸动作的。
我们一直以来总是认为强奸属于男性对女性的施暴,实际不然,也存在女性对男性施暴强奸的情况。甚至于也有男性对男性,女性对女性,或者人类对动物,等等等等。
上述强奸行为,在逻辑上,属于一个较小的范畴。强奸这个词汇所引伸出来的外延含义是很深很广的。例如强奸民意这个词汇,就是我们使用其外延含义最多的词汇。民意如果可以被强奸,那么组织也可以被强奸,国家也可以被强奸,文化更可以被强奸。
上面说过,“好汉难操打滚儿逼”,如果女人坚决反抗的话,强奸犯通常是不能得逞的。但往往大部分女人为了生存,或者因为感受到了快感,最后基本上都会配合强奸犯,让强奸犯最终得到满足。
民意遭受强奸时也是如此,如果坚决反抗,民意也许就能够避免被强奸的命运。但令人遗憾的是,民意有时或者由于恐惧不得不配合强奸者,或者因为感受到了快感而纵容强奸者。自从人类社会步入文明阶段以来,人类社会的民意不知道已经被强奸强暴过多少回了。
文化遭受强奸更是非常可悲的事情。历史上的文字狱,就是对文化的莫大强奸。对文化的强奸很可能会使得一个民族的文化变得面目全非或者残缺不全。“文化大革命”就是有史以来对文化最疯狂的一次大强奸。“文化大革命”打着革命的幌子,让人们如痴如狂地享受着被强奸时的快感,在被强奸的同时也成为对文化的强奸者,举国上下都在疯狂蹂躏着自己的固有传统文化,众多宝贵的文化遗产饱受摧残。在破四旧的呐喊声中,很多极具文物价值的庙宇佛像都遭受到无情的强暴而被摧毁。
强奸行为通常是一种主动行为,强奸犯为了自己难以遏制的欲望去寻找猎物并发动袭击。但也有特殊情况,就是某个主体本来并没有强奸的欲望,但由于某种客观刺激,最终使得那个主体被动做出了强奸决定。
比如某男追求某女,某女实际上根本看不上某男,如果巧妙应对婉言谢绝,可能大家都会相安无事。但那个某女对那个某男却出言不逊,还讽刺挖苦,激怒了某男。一般情况下,某男会采取什么措施呢?这当然因人而异,不同性格脾气会做出不同决定。但肯定有人会因此而疯狂报复,手段之一就是对某女施行强暴,以打击某女之嚣张气焰。
类似问题,有时也会发生在国与国之间的强暴行为上。例如大清国被英国的强暴,就很象上述的某女被某男强暴。
1793年7月,英国政府派遣一个700余人的庞大外交使团,抵达天津大沽口,准备与大清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从而能够与大清国进行正常的贸易往来。但大清国乾隆皇帝以天朝大国自居,将大英帝国视为番属国。乾隆皇帝把大英帝国送来的很多具有世界尖端科技成果的礼品视为贡品,虽然破例召见了使团首脑马戛尔尼勋爵,但因为其不行三跪九叩之礼,并没给使团任何说话机会,短暂召见后立刻命令使团迅速离开中国。
1816年,英国再派阿士美德率团来华,然而英使仍不愿向清朝皇帝跪拜,故他们刚到北京便被驱逐出境。使得大清国两次丧失了了解英国并于英国建立良好外交关系的机会。
英国使团第一次来华,曾携带的礼品是世界尖端科学技术的结晶:其中有天体运行仪、地球仪、赫歇耳望远镜、帕克透镜、气压计等科学仪器;还有蒸汽机、棉纺机、梳理机和织布机等工业机器;也有吊灯、座钟、机织布料、韦奇伍德瓷器、带有减震装置的马车、用特种钢制作的刀剑等生活用品;也还有榴弹炮、迫击炮、卡宾枪、步枪、连发手枪等先进武器和装备有110门火炮的巨型战舰“君王”号舰艇模型;另外还准备进行机械和光学示范以及热气球和复滑车表演,也准备进行陆军、炮兵表演和铜管乐队的演奏。但整个大清国没一个人看出这些东西的价值,马上将之当作贡品封存起来。1860年,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劫掠圆明园后,又将那些被清王朝当作贡品的机器枪炮重新运回到伦敦。
大清国当时的态度,就犹如一个盛气凌人的漂亮娘们儿一样,碰上了大英帝国这种得理不让人的硬汉,能不被大英帝国数次强暴吗?
几经强暴后,大清国进入了被强暴惯了的恶性循环阶段,招致来了更多的强奸犯,是个国家就想强暴大清国一下,因为强暴大清国既可以给自己带来快感又可以获得巨大利益。虽然后来大清国不复存在了,但整个中国在其恶果的影响下,被强暴了长于百余年的时间。
有句话说,落后就要挨打。
其实这个话说得并不准确。当年大清国并非一个落后国家,直到1820年,大清国GDP还居世界之首呢。大清国最后之所以落入被强暴命运,主要不是因为经济国力的落后,而是因为其狂妄无知,排外自闭,先辱人而后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