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最牛环保局颁发法律上不存在的许可证,称可灵活掌握

最牛环保局颁发法律上不存在的许可证,称可灵活掌握

最牛环保局颁发法律上不存在的许可证,称可灵活掌握。

高安屯医疗垃圾焚烧厂自2006年3月开始,被北京市环保局颁发6个月期限的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007年,国家颁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从事该类经营的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期限为3年或5年。
同年,北京市环局宣布废止《北京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中规定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半年期限,到期应申请更换)。
但是,至2009年年底,北京市环保局一直每6个月向该企业换发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连检测数据都不需要企业提供)。
居民向环保局申请公开其法律依据时,环保局称可灵活掌握。
该企业是一个高污染企业,排放高致癌致畸的二恶英,试运行达4年,在线烟气检测至验收合格时还不能正常运行(不知道环保局是怎样验收合格的)。
而北京市环保局,不但不制止该企业污染首都的空气,反而为其撑起巨大的保护伞,这是为什么?
到底环保局和该企业之间有什么关系,能让首都的环保卫士们向他们提供长年4年的保护?
无耻官员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