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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法院应敢作出判决!!!

民告官,法院应敢作出判决!!!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白沙洲街办事处,以行政报复为目的(另案我胜)在1986年8月30日借口违法建筑非法暴力强拆我家合法院墙,并没收所有建筑材料,还要抓人,还串通报纸电台,大造虚假新闻,诽谤攻击他人。武昌区人民法院刘志龙法官以《行政诉讼法》未出台为由,拒不受理,1993年再告,市中院武行终字40号驳回上诉。1995年我向武昌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武昌字(95)1号以时效为由,拒不受理,再告又经武行终字第60号驳回上诉,1998年再告经过十多年司法上访,省高院枉法只收案件材料,不于立案,此案拖至2008年鄂行再审字第31号又枉法驳回。
2009年9月9日上书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其反映速度惊人,由北京到武汉只用三天,12日晚9点我得到区法院通知,14号下行2点半到区法院六楼会议室,难得见的以省高院胡付院长为首的市中院秦付院长,区法院江付院长。由胡付院长主持的大型信访听证会。市场物价听证会人们戏称为涨价会,这次司法听证会除我两老外其它十人全是庭长级的法官,能有公平公正可言吗?涨价会和司法越申越冤会,都是那些欺世盗名的无形黑手操纵市场,破坏法制,胡付院长权大于法,保护“官腐”必招来社会“民败”灾祸。
有段相声《歪批三国》周瑜的妈姓纪,诸葛亮的妈姓何,是为了观众搞笑而作。胡兴儒副院长在听证会上表演的京剧《十八扯》雷锋铡了陈世美,穆桂英大战花木兰。胡说:区规划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与不动产无关。建设者有《许可证》建房是合法建房应该登记办证,没有《许可证》建房属违法建房,必须拆除《临时许可证》必须要在两年内拆除。这怎么与不动产无关?胡副院长的表演比京剧《十八扯》更高一筹。一位省级高级法官与一位没有经过司法学府的工人的辨论节节败退,脸上显得苍白。最后宣布,凡是上访行政案件一律不受理。胡付院长的黑手直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及不动产时效为20年的规定,凡是上访行政案一律不受理,直指最高人民法院,11月15日发文《关于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胡付院长必须收回错误讲话,作深刻检讨。民众敢告官,法院依法敢立案,敢审理,敢判决,司法审判要为党分忧,为民作主解难,为社会稳定作贡献。
网民仙灵夫妇
200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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