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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嘴”汪建中案开庭 被控操纵交易获利1.25亿

“黑嘴”汪建中案开庭 被控操纵交易获利1.25亿

  来源:午报

  首例操纵证券案昨开庭

  非法获利1.25亿 “股神”被公诉

   午报讯 (记者 李一然)昨天上午,首例操纵证券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有着“股神”之称的41岁北京首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建中,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获利1.25亿元人民币出庭受审。庭审中,汪建中称自己买卖股票的行为对其他股民来说有些不公平,但否认自己有罪。

  被控操纵交易55次获利1.25亿

   据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汪建中在担任首发公司负责人期间,于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间,用本人及亲戚朋友的名义,开设多个证券账户,采用先买入低价股票,然后以公司名义在网站及上海证券报等媒介对外推荐该股票,人为影响股票交易价格,而当大量股民争相购买该股票,致使股票价格高升时,汪建中本人及亲戚朋友立即高价抛出,从中获利。其中汪建中利用自己实际控制的三个哥哥、两个侄女、一个侄子、一个保姆等9个账户,在买卖“工商银行”“中国联通”等 38只股票中,操纵证券市场55次,累计买入股票52.6亿元,卖出53.8亿元,非法获利1.25亿元。2008年11月,汪建中在合肥老家被查获归案。

  对起诉书提出7点异议

   昨天开庭后,法官问汪建中对起诉书中的指控是否有异议?对此汪建中称对其中“家庭住址、使用自己及亲戚朋友名义开设账户、个人影响股票价格、个人对外推荐股票、操作证券市场55次、非法获利1.25亿元、无视国家法律”提出7点异议。

  据汪建中讲,2001年首发公司成立,当时注册资金100万元,全部由他个人投资,他的前妻为其中一股东。公司向外界推荐股票,先由公司分析师提出,然后公司集体讨论决定,并不是他一人决定。虽然他所进行的55次交易中,他买的股票在他购买后全部被推荐,他也都赚了钱,但只能说他的这种做法对其他股民来说有些不公平,但他并没有犯罪。

  据了解,汪建中买卖股票一般一次购买上万股,他上午低价买入股票后,当晚公司就通过网站、证券报预测这些股票看涨,而当大量股民跟进后,汪建中第二天就能立即将已上涨的股票全部抛出,结果55次交易他都只赚不赔。

  否认自己在证券界有影响力

  汪建中被人称为“股神”,曾在中央电视台、安徽电视台做过股票分析节目。但是当公诉人问他“你是否对股市有影响力”时,汪建中说:“我本人在股票市场没有任何影响力。”

  昨天,在公诉人讯问汪建中 其之前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供述是否属实时,汪建中称,“我先后一共接受过他们20余次问话,其中一次被羁押时警察说,现在你要认个错,然后就放了你,不然会说国家抓错了人。当时我为了能赶快出去,就在他们给我的笔录上签了字,笔录内容我只草草看了一眼。”而在回答辩护律师提问时,汪建中说他的供述要以今天的为准 。

  昨天,汪建中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其辩护律师也对其做无罪辩护。昨天的庭审进行了一天,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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