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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如何认定?

事情是这样的,一星期之前,在一条由西向东的下坡路上,下坡路前是一个大转弯.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是一辆单位的小货车,撞死了一个7周岁的小孩,据目击证人讲是站在路边.可在交通事故认定时,却写着小孩是由南向北横行马路的行人,小孩负次要责任,司机负主要责任(难道没有全责?他们说伤了有全责,死了只有主要责任?有这样的情况吗?}.具体几成责任没写.在本认定书上,我有几点疑问.第一,小孩站着,跟横行马路在法律赔偿上有何区别.第二,当时撞车后,路上没有明显的刹车痕迹.这一点在认定书上也没写.第三当时出事后,车被拦下,司机和车内另一人却不知去向,是否构成逃避罪,构成刑事罪.没人及时施救导致小孩因抢救不及时导致死亡.第四,在本次事件发生后得知.此小孩的母亲才33岁,在今年刚因得多发性子宫肌瘤而动过手术(医生说在得肌瘤要摘除子宫)对她今后的生育会造成一定的风险(随着胎儿在子宫内的增大,肌瘤也随之增大,压迫小孩,有可能引发大出血相对危险系数增大).还有一个因素,小孩死的前三天,刚得知怀孕刚流产过,在其(月子期)受如此大的影响在法律上如何定夺的.此小孩是农村的,该道路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道的,没有标志出人行道.在事发前也从没相关部门设置减速带,现在刚设置了减速带,是否相关部门也有相应的责任(在此小孩出事之前2个月刚有一个21岁的小伙也在同一个地点出事死亡).第五,此乡间道路,下坡途中即有一家厂家,和临时菜场,是否该有限速要求,这些都没标识,在认定书上也只字未提.我是一个很伤心也几乎绝望的亲人,同样我也深知自己是一个弱势群体.今天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跪请各位好心的深知法律的,在此事的解决中,给我指点迷津.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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