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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欲断交遭男网友泼硫酸 失去鼻子及一只眼睛

女子欲断交遭男网友泼硫酸 失去鼻子及一只眼睛

  深圳晚报记者袁江斌报道 家庭主妇赖某上网聊天认识了男网友王某,后来因为提出不再来往,结果被王某泼硫酸,同时被泼伤的还有赖某4岁的女儿。昨天,王某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其称自己与赖某多次见面且发生了性关系,之所以泼硫酸是觉得自己感情被骗;赖某则出具证言称两人只是普通网友关系。

  不甘心断交居然泼硫酸

  昨天受审的男子王某现年27岁,云南普洱市人。2009年11月10日凌晨零时30分许,他在约会女网友赖某时,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赖某及赖某的小女儿刘某,导致两人严重烧伤。经救治赖某母女挽回生命,但赖某被鉴定为两个二级伤残、两个九级伤残,孩子则是十级伤残,事发时孩子年仅4岁。

  据公安机关调查,赖某现年32岁,与丈夫育有两个女儿。赖某是家庭主妇,丈夫因工作常常深夜才回家,赖某闲来无事便上网聊天。2009年6月,她在QQ上认识了王某。两个月后,王某开始从工作地东莞多次前来深圳南山区与赖某见面。10月,赖某提出不想再与王某交往,王某感觉自己被玩弄而意欲报复。11月 9日,王某购买了硫酸来到赖某的住处附近,当晚约见赖某,见完后赖某回家。当天23时多,王某又在QQ上约赖某出来谈谈,赖某带着4岁的小女儿前往附近公园见面,谈到10日零时30分,赖某带女儿准备离开时,悲剧发生了。

  两人是何关系各执一词

  面对故意伤害罪的指控,王某昨天当庭认罪。他说,自己之所以向赖某泼硫酸,是因为被她玩弄了感情,赖某一会说分手,一会又和自己网聊。王某称自己与赖某见了很多次面,还曾发生过性关系,而且每次赖某与自己约会都带着女儿,“她难道不怕给小孩留下阴影吗?”

  对于自己的行为,王某并未表达悔改之情,他说本来说好分手,但又发现赖某之前还曾爱上别的男人,自己很生气,觉得赖某在玩弄自己,所以就决定泼了。

  赖某昨天没到庭,据公证人出示的证言,赖某称自己与王某首次见面时,觉得王某比自己小5岁,长得也不帅,当时就提出不来往,后来几次见面也没有与王某发生过性关系,两人只是普通的网友关系。

  赖某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律师斥责王某:“你不要在伤害了赖某身体的同时,再损害她的名誉。”

  赖某母女健康容貌尽毁

  公诉人出示证据显示,王某曾通过赖某的QQ号给赖某的丈夫留言,让他放过老婆,成全自己;事发后,他还在赖某的QQ空间里留言:“泼了你,其实是在泼自己。”

  看似情深,但王某却已彻底毁了赖某母女的生活。昨天庭审时,只有赖某的丈夫出现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据他介绍,妻子赖某一只眼睛被烧没了,鼻子也没了,遍身都是烧伤,小女儿也是头皮凹陷,脸上很多伤疤,根本不能见人,现在都已回老家去了。要彻底治好妻女,需要上百万元的整形费用。赖某的丈夫称自己不好意思开口求助社会,因为这场灾祸“是她自己找的”。

  赖某的丈夫只是个普通的外来务工人员,收入不高,工作很忙,他说自己平时没时间留意妻子的情感需求,妻子上网聊天交友,他也不知情,事发后才知道一切。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赖某母女昨天提出索赔30万元。目前这起案件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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