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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组织团伙持枪强行索要工程 数罪并罚获10年

男子组织团伙持枪强行索要工程 数罪并罚获10年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刘映波) 为获得沙石工程,竟结伙持水管、自制散弹枪打砸工地,并鸣枪威胁。日前,兴宁市人民法院对一宗强行向建筑工地索要工程的案件进行宣判,主犯何东、李劲分别获判10年和6年有期徒刑。

  据悉,2010年7月底,被告人李劲见兴宁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该市兴城团结路侧的小区工地正在施工建设中,认为这是揽财的好机会,于是找何东商量,两人一拍即合,同年8月2日15时许,李劲、何东纠集同案人张波、谢国强等10多人去到该工地,叫嚣工人不准施工,谁施工就打谁,并找来工地负责人,提出该工地沙石由他们来提供的要求。遭拒绝后,这一伙便发出威胁:若不答应就毁坏工地,让谁也做不成。此后,何东再次纠集上述10多人,多次持水管、自制散弹枪等工具去到该工地,将工地的玻璃、样板房及该公司的卷闸门等砸烂,并鸣枪威胁,造成该公司被毁财物价值人民币1044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东、李劲等人无视国家法律,以强行索要工程为目的,聚众以暴力手段扰乱社会秩序,破坏企业生产,致使企业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此外,何东还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获判有期徒刑10年;李劲还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余同案人均被判处1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

  作者:魏徽徽 刘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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