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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保安屡盗民警万余元被判3年

派出所保安屡盗民警万余元被判3年

本报讯(记者刘薇)派出所保安赵海龙,见民警不习惯锁门,便溜进去偷钱,16次作案共偷走1.4万余元(本报1月6日曾报道)。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赵海龙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3000元。
现年18岁的赵海龙是四川来京人员。去年3月被保安公司安排到丰台区科技园派出所上班,月工资1200元。


赵海龙称,偷钱纯粹是见财起意。首次作案是去年7月,路过民警宿舍,从一个腰包里抽了700元现金。
赵海龙说没想到被偷的民警没吱声,此后便不断在派出所内偷钱,偷过一名所长、两名副所长每人三次,总数最多的为6000元,金额最少的是一名女户籍警的100元。每次偷完,他发现都没有警察声张。
直到去年9月21日,赵海龙在帮一名民警到宿舍拿烟时,偷走了对方500元。该民警发现丢钱后怀疑赵海龙并向他询问,赵海龙当场承认,并供认自己还偷过其他8名民警和正副所长的钱。
作者:刘薇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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