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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革命”亦可走向黑暗

小议:“革命”亦可走向黑暗

“革命”一词,英语是Revolution,最早源于英国著名的“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1688年到1689年期间,英国国会的辉格党、托利党中信奉新教之党人们联合起义,将信奉天主教的詹姆斯二世国王罢黜并驱逐出境,改由詹姆斯之女玛丽二世与夫婿威廉三世两伉俪君主共治英国。之后,议会向威廉提出《权利宣言》,宣言谴责詹姆斯二世破坏法律的行为,并指出以后的国王未经议会同意不能停止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文;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征收赋税等条款,威廉接受宣言提出的要求。宣言于当年10月经议会正式批准定为法律,即《权利法案》。因为这场革命没有人伤亡或受伤,即没有流血故史称光荣革命。至此,宣告代表民意之英国国会与与代表君主之英国国王近半个世纪的斗争结束,英国君主立宪政体正式确立。


此后,我们把推动事物发生根本变革,引起事物从旧质变为新质的飞跃称作“革命”。现在我们谈到的革命,多指社会革命和政治革命。

革命,本身并不代表进步。革命可能走向光明,也可能走向黑暗。Revolution革命这个词的词根“Evolution”的含义既有进化的意思,也有退化的语义,所以我们判断一事物发生“根本性变革”后,是进步了还是后退了,不能仅看它有没有“革命”二字。例如,毛发动的“文化大革命”,虽然整个运动充满了“革命”的口号,但是它却“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使国家倒退了近百年,是典型的逆向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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