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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发木马程序盗取虚拟财产被捕

三人发木马程序盗取虚拟财产被捕

虚拟财产变现钞,网络黑手终被捉

三个“木马”小偷落法网

阚立青 吴云


三人臭味相投,利用在网络上加载“木马”病毒程序,秘密窃取他人账号内的虚拟财产。3月3日,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依法对蒋召、曹非、刘羊批准逮捕。

曾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徒刑的蒋召刑满释放后,在仪征的一家船厂打工,因嫌收入不高,加之好逸恶劳、拈轻怕重,便想换换工作。2010年5月,他找到家住仪征的昔日朋友曹非,想让他帮忙找点活干。曹非倒是爽气,答应蒋召到自己的网络工作室帮忙收游戏币倒卖,从中赚取差价。

由于开始没有门路,在“经营”了一个月后,他们不但没赚到钱,反而赔进去1000多元。总不能光做“亏本”买卖,曹非决定换一家游戏品牌,继续倒卖游戏币。这回他们采取的是用60元钱收100万游戏币回来,然后再以63元至65元不等的价格卖出去的方法,从中赚取差价。

在以后的一次交易中,曹非卖出价值2000元人民币的游戏币被骗,他认为肯定是被某钓鱼网站(病毒网站)将其账号和密码盗走所致。于是,他便在心中暗暗盘算:既然钓鱼网站能这么“生财”,我们何尝不能“借鉴”呢?

2010年8月的一天,经过一番酝酿,曹、蒋二人找到在QQ上相识、专以制售“木马”病毒程序为业的安徽合肥人刘羊,请其帮忙制作盗号木马程序。刘羊没有任何推辞便同意了曹、蒋二人的请求。


有了盗号木马程序后,他们如获至宝,随即将木马程序挂在了某网络游戏网站上,之后只要有网络游戏的玩家进入该游戏页面就会中木马病毒,玩家的账号和密码就会被记录下来,曹非和蒋召不费吹灰之力便可轻轻松松收取“信”(游戏玩家的账号和密码),再通过收到的“信”进入玩家账号内窃取游戏币,最后从“淘宝网”将这些虚拟财产卖出变现。

2010年10月底,仪征市警方网监部门发现了曹、蒋二人通过计算机非法获取他人信息,并从中牟利的犯罪事实。曹非迫于强大的压力,主动投案,接下来蒋召、刘羊陆续归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10年8月至10月间,犯罪嫌疑人曹非、蒋召共非法获取71412条某品牌游戏账号、密码,从中获利21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刘羊获利近50万元。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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