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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给我后又卖给了别人,我该怎么办?

房子卖给我后又卖给了别人,我该怎么办?

常某于19978月购得一套四室两厅的房屋,因嫌离工作单位较远,决定卖掉。1998511日,与骆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骆某一次性交付房款110万元。520日,骆某搬迁入住。但常某一直认为卖价较低,拖着不办产权登记手续。19986月,常某对欧某说,按现在的行情,我那套房屋可卖130万元,骆某捡了便宜,所以没给他办理产权登记,我们有多年交情,愿意优惠你10万元,以120万元的价格卖给你,并保证你得到产权。而欧某对骆某素有成见,便欣然同意与常某签订了书面合同,欧某付款后,常某即将产权登记于欧某的名下。此后,常某通知骆某,房屋已另卖他人,要求其搬出,而骆某拒不退房。于是常某以骆某为被告,请求其返还房屋,向法院起诉。
1)简要分析常某、骆某之间与常某、欧某之间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依据。
艾朗律师服务团队的姜律师认为本案中1、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常某与骆某签订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常某与欧某签订合同无效。
2、姜律师根据常某的诉求,针对性的提出自己的意见,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常某签订的合同成立并生效,要求常某协助办理产权证,并要求常某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常某和欧某承担侵权责任。
北京艾朗律师服务团队有经验丰富的刑事犯罪律师法律顾问律师版权律师劳动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医疗事故法律服务交通事故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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