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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灵山县政府冒出渎职爆炸放火玩命县长

广西灵山县政府冒出渎职爆炸放火玩命县长

广西灵山县政府冒出渎职爆炸放火玩命县长
2011年1月25日下午,广西灵山县在三隆石膏矿附近因盲目指挥操作烧毁炮竹导致三隆镇三隆街施祥庭(司机)中炮身亡,断至三截,骨肉横飞,惨不忍睹;三隆派出所治安队员韦锦修,手脚被炸断,永世成为一名残人;三隆派出所苏副所长被炸重伤;还有三隆的施显胜也应炮倒下。“1.25”揖炮事故,共一死三伤,灵山县政法委书记黄正荣、主管安全的副县长黄为政、苏能帅正向灵山人民玩命了,如此草管人命,将灵山的人命送上西天。更为可恨的是,这帮渎职官员玩出死人的事故,直至如今瞒着不上报。
灵山好事不见,坏事层出不穷。元月22日,即“1.25”爆炸事故发生前几天,灵山县檀圩镇竹围村又传来恶噩,该村的村民因自制私炮在学校校舍里炸死一人,政府官员也瞒着不敢上报哩!
2011年1月12日下午3时,新圩镇牛垌麓石场因灵山县国土资源局用假印章批炸药给其爆破石头又炸死一人,死者刘某某,塘败村人,目前,僵尸还在殡仪馆冰冻未埋。
2010年12月9日,灵山县那隆镇粮所内因制作私炮,又炮声四起,火光冲天,房屋炸毁,同时炸死两人重伤三人。
2010年8月22日,灵山县檀圩镇沙井村因制私炮,私炮爆炸,死八人伤十五人。
如此全方位连绵不断出现事故,灵山的官员怎么这样麻木不仁呢?出现这样多的事故,灵山一些主管和谐安全的官员还高枕无忧啊! 根源何在?是刑不上大夫,政府放其一马,或是执法不公平、故意保护腐败?
早在2008年11月,灵山县政府为了炸毁全县合法砂场,收回从新发包,从中渔人得利,竞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正荣,副县长某某率警到三隆、那隆辖区内的钦江炸毁砂场,由于盲目乱炸,当时炸残治安队员周某某和黄某某,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渎职法律责任,灵山县政府一直瞒着不上报,导致黄正荣等县领导逃脱法律制裁,高高在上,继续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呢! 灵山县政府这样放虎归山,造成黄正荣胆大包天,继续伤害灵山无辜人民。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渎职犯罪案件的立案规定: (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第七款: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应立案法办。对照法律,象黄正荣这样的渎职犯罪行为,是要绳之以法的,但灵山抗拒执法,保护渎职腐败,还为渎职官铭锣开道,让渎职官从容枉法,养狼伤人,导致濒濒出现渎职侵权人命大案。
这是一帮玩命的蛀虫啊!
揖私炮炸死自已人,这样的渎职官必须严惩.
跟着灵山这帮渎职官做事,好人得不到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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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组织将这几位渎职官清除出党,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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