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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问题(急)

劳动合同问题(急)

我在一家塑料公司上班的,我的工作职位是:生产车间的车间长

工作时间:每月的1—15号上白班,16—30好上夜班,每天的工作时间12小时制,每月有两天的月休假。

我的工资:车间所有员工的月平均工资的1.6倍,没月工资约2300左右,没月还有200元的岗位补助,其余就什么都没有了

现在我遇到这样的麻烦:公司要把我调往另外的一个分公司上班,而且要把我的工资按月固定工资领取3个月(合同签的工资计算方法是按1.6倍领取的,工作地点也是我现在上班这个地方)

我想问下:
1.按我现在这个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吗?公司要给我劳动赔偿吗?

2.公司有权里单方面改动我的工资计算方式吗 ?

3.我现在的上班时间合休假方式是否符合劳动合同?

4.我的加班时间的加班费怎么计算?

5.上夜班有加班补助的没有?

6.最重要的一条,按我以上的工作内容,我该向公司要求那些赔偿?

希望热心人士能给我个详细的回答、、、万分感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  在遵循以上原则下签订的合同当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时就发生了效力,对合同双方即发生了同等的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如果要变更合同,要双方协商一致。单方变更合同的变更无效。
  所以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有权有求赔偿   具体要求那些赔偿要看你合同上写的发生纠纷时的解决方法,和违约责任一块是怎么约定的。  如果约定不明确,你可以和公司协商,看能不能达成一致。如果不能可以起诉。
  按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你的上班时间就不符合  我国规定是8小时工作制

回复 #2 kamui 的帖子

谢谢、、、、、、、
不客气 互帮互助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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