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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李庄案网络反应的一点看法【心花蛇论】

对李庄案网络反应的一点看法【心花蛇论】

对此事不太清楚,本来一直不敢说什么,但从所谓的民主派对此事的反映,忍不住还是要说几句。


只要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就应该首先承认一个事实。改革三十年来,腐败已经不只限于政治层面,医疗腐败,教育腐败,垄断行业的腐败,只要能转化为权力的行业,全都腐败了,那么律师行业是不是就在中国是个特例,能够独善其身呢?显然,不会。电视剧蜗居里的沈大律师并不是只存在于艺术作品中,否则那部电视剧就不会引起社会广泛的共鸣了。在目前中国这种法律还不是很完善的状况下,所谓的名律师,很难说是完全依靠辩护能力能达那种知名度的,名律师之所以成为名律师,在法律系统的人脉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名句话讲,名律师的出名大名也是也是腐败的结果,如果要深度反腐反黑,对腐败律师的依法严惩也是非常必要的。 在法律没有判决之前,我不敢说李律师究竟是不是黑腐,但我认为律师也不能超越于法律之外,我们不应该因为审判律师而大惊小怪,至于那些把审判律师动不动和政治挂钩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


记得当年诗人顾城杀妻案发生时,国内文化界几乎千篇一律的在为顾城辩护,好在顾城当时是在新西兰,要不然幼派们又该编一出中共迫害诗人的闹剧了。今天,一个李庄案,律师界一片哗然,当然,从正面来讲,我们可以理解为兔死狐悲式的悲哀,如果李律师真的被错定罪,这可能是法律对律师辩护权的侵犯,律师们的反映也就可以理解了。但从反面来想,但从反面来讲,也许这个审判会打破律师这个行业某些见不得人的潜规则,于是律师们愤怒了也未可知。


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幼幼们的愤怒,他们既不是从法律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也不是从反黑腐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因为这此反黑的主角是具有红色背景的薄熙来,出来逢红必反的习惯,幼幼们必需把这次反黑抹黑,于是李庄就成为一个借口,甚至,有些人正试图把黎强也作为一个借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的平等应该是每个人,每个阶层从内心深处把自己看作与他人平等一员。我们在反对权力阶层在法律面前特殊化的同时,也应该防止自己把某些特殊阶层在法律面前特殊化,文化人犯法,也只能从法律角度来看待,而不应该考虑他的文化人身份;律师犯法,我们一样只能从法律角度来看待,而不应该考虑他的律师身份。只有大部份人都有了这种意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想才会有希望。至于那些为了某种目的而只分你我,不谈法律的抹黑或搓粉,只能说是专制后遗症,与民主没有任何关系,真希望幼幼们不要再用这种办法侮辱民主这个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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