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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微点案”中的瑞星应当让现代企业警醒

【转载】“微点案”中的瑞星应当让现代企业警醒

  “微点案”中瑞星的角色告诉我们:企业竞争中的“嫉妒心”可以有,但不可以扭曲。在企业发展中,如果没有正常的“嫉妒”心理,企业是难言进步的,可以这样说,“嫉妒心”是一家企业保持旺盛精力的催化剂。但是,这种“嫉妒心”必须是积极的、正面的、促使自己进步的,切不可由“妒”生“恨”、由“恨”成“仇”、由“仇”进而铤而走险。人的心理学重要,企业心理学同样重要。   
  “微点案”中瑞星的角色给现代社会的企业一个教训:在企业竞争中,非正当、违法法律的竞争手段绝对不能使用。瑞星的企业心态决定了他在“微点案”中扮演了几不光彩的角色:“行贿”官员,“请托”官员打压对手制造冤案。这种做法虽然一时得逞,却不能一世逍遥,最终难逃法网。在现在的企业竞争行为中,如瑞星般的非正常竞争现象还很多:买通网络打手在论坛社区给对手造谣者有之、利用自己的资源攻击对手者有之、在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媒体恶意宣传者有之、利用国家法律的漏洞恶意诉讼者有之。这些明显混淆视听、蒙蔽大众的非正当竞争方式严重阻碍了企业正常的竞争秩序,只是法律尚未采取措施而已。我想,瑞星的教训应该让那些平日里为所欲为的企业“心惊胆战”一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是公正的、法律是明察秋毫的、公众是能够认清一切的。
  同时,“微点案”中于兵庭审后瑞星的表现也应该能成为很多企业的反面典型——回避错误是不可以的。直到如今,我们没有看到瑞星一丁点关于“微点案”的声音。也许瑞星认为能挺过去,但是事情又这么简单吗?毫不夸张地说,“微点案”已经成为中国互联网的耻辱,而瑞星则是这耻辱的“始作俑者”。默不作声,看似平静,却把瑞星放到了“火炉”之上,瑞星如今的尴尬只有他自己知道。瑞星的尴尬境地是瑞星公关策略的极大失误,更是其经营策略的巨大失误,或许,沉默的结果会更坏。而其他企业在面临企业危机时,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呢?是积极主动还是沉默不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微点案”中的瑞星是一位很好的老师,他应当让现代社会的企业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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